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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雨爱(2 / 2)

小丫头的固执王诩是见识过的,也没有多做劝阻。二人吃过早饭,女孩向他提及出门半日的事后。不料王诩坚决不同意。理由很简单,阿季离开半日留他一人,万一又遇到危险那怎么办?然而对方明显不想带着他一同出门。碍于奴婢的身份,说话时吱吱呜呜的,很是为难。既想一个人外出,又不想忤逆王诩的意思。一阵僵持过后,阿季领着他朝山洞深处走去。他还是第一次参观这天然的岩洞,里面大的离谱。他们来到一处像是储藏杂物的洞内,女孩打开一口木箱,王诩瞬间傻眼了。箱子里全是青铜古剑,足足几十把。不等察看,王诩便把旁边的箱子一并打开,奇怪的长弓、坚硬的皮甲、漆器的盾牌、像鬼脸一样的斧头、小段的青铜管、带着花纹的青铜物件满满堆放了百余口大箱。他惊讶的合不拢嘴,怀疑亡故的父母以前到底是做什么的?这么多的武器装备,虽然看不太懂,至少也够装备几百人的军队吧?难不成是个占山劫道的山大王?越想越觉得可能。若是什么王侯贵胄,又怎会调教出阿季这样的怪力婢女?瞬间脑补出山贼老巢被官兵围剿,大当家带着一众兄弟拼死力战,压寨夫人携幼子转移财物后意图东山再起的励志故事。

“听夫人说这把剑是周先生的遗物,少君可要好好保管,切莫遗失了。”

阿季取出一把漆黑如墨的长剑,剑鞘上雕刻着奇怪的文字,一看就是价值连城的宝贝。她告诉王诩这把剑长三十三寸,比一般的青铜剑要长三分之一,是用陨铁打造的。外表看上去迟钝,其实锋利无比。使用时一定要小心。叮嘱后,王诩犹如获得玩具的小孩,开心不已。拿在手中不停的把玩,不再阻拦阿季外出。待到女孩离开,他迫不及待的跑到竹林试剑。感觉穿着古装,拎着把宝剑很是拉风,像个大侠一样。一挥手...竟然没抽出来,着实尴尬。还好四下无人,耍帅失败也无妨。心中暗想,等阿季回来了,就拜托她教习自己武艺。在古代做个大侠没事打打架锻炼一下筋骨也是不错的选择。

轰隆一声,一棵竹子轰然倒地。切口平整,像是被打磨过一般。王诩兴奋的继续砍,一下子没收住,玩嗨了,竹林立时遭殃。当意识到有些过分时,四周的青竹已经倒了一片。他呆立了半晌,想着反正已经砍了,干脆不要浪费。于是那些四散的竹子便被全部拖到洞口外,堆放起来。脸上洋溢着笑容,幻想着用这些竹子作为支架在外面搭几间茅草屋,还没住过这样的房子呢。然后围上篱笆,是多么写意的生活啊。说干就干,先平整地面,把那些坑坑洼洼的地方填埋。可这件事情做完后,就放弃了。整个人累的瘫倒在地,想着施工队建楼也要几个月的时间。他一个人干这么大的工程至少也需要一年吧。如此便找了个理由拖延下去。

他是出来玩剑的,不应该是盖楼才对?这才发现跑偏了。于是大着胆子跑得更远一些,想玩剑的同时顺便帮阿季砍些柴火。毕竟受女孩照顾这么久,作为男人也该做些家务,分担些力气活。然而先父的遗物与阿季的叮嘱全然忘记,这把古剑一下便成了斧头。不知阿季若是看到会怎么想?砍了几捆柴后,懒病又犯了。再次突发奇想,挑了根手腕粗的翠竹,制作成水杯,筷子,勺子等小玩意,玩的不亦乐乎。没想到自己还有木工的才能,若是能有一套木工的工具,绝对做出一整套家具,来提高生活质量。于是又跑偏了,只见王诩双手持剑,一脸便秘的模样,斗大的汗珠滚落。一声金属碰撞的脆响,一把青铜短剑便被拦腰砍断。

“啧啧啧!果然好剑!”

他砸吧着嘴,对着手中宝剑认可的点头。全然忽略了那把躺在地上,青铜剑的感受。抱着不浪费的态度,半截短刃便成了菜刀。随后王诩提前鲁班十年发明出了锯子。他将木棍穿在之前看到的器铜管上,锤子也有了。其实那器铜管叫做“殳”,套在几米长的竹子上就是长武器。而后用来组装“戈”的部件成为了雕刻工具。象征着权利与威严的“钺”,替代了刨子的用途。一波败家行为,玩出了新高度。突然有种引领人类从石器时代走进青铜器时代的错觉。直到阿季回来,看到眼前的一幕,女孩误以为家中遭贼此处查探。得知事情缘由后,一脸无奈的打扫洞中的狼藉。

“小心!别扎到手。还是我来吧。”

女孩蹲在地上将青铜碎片小心捡起。那些碎片是王诩做锯子时从剑刃上崩落的,极为锋利。话音未落,阿季的就划破了手。她轻颤了一下,没有作声而是将手指放入口中吮吸。王诩有些担心,毕竟是他搞破坏在先,才害的阿季受伤,于是察看了女孩的手。

“你的手怎么了?”

“奴婢没事。一点小伤不碍事的。”

“我是在问你,这里的伤口是怎么来的?”

阿季的食指上不仅仅有一道伤痕,而是三道,像是被什么尖锐的东西刮伤了皮肤表面,手指红彤彤的,明显受伤不久。被他这一问,忙抽回受伤的手。小丫头没有解释,更没有责怪他的意思,只是埋头整理。用另一只手继续捡着碎片,王诩不明白这些边角料还有什么用途?为何要小心的收集存放在竹筒里?收拾完东西,她递给王诩一个包袱。

“少君!这衣袍您试一下合不合身?奴婢在外面等候。”

打开包袱后,之前的一切都变得清楚了。小丫头一定是在缝衣服时,不小心弄伤了手指。想想早晨还不愿带他出门来着,定是怕他知道。不过,这新衣针脚平整一看就不是学了半天便能做的出来。管它呢,对方的一片好意嘛。

“哎!傻丫头。”

心中暖暖的,被人关心是件好事,尤其是默默无闻的关心着。相比之下他准备的那些小物件显得微不足道了。这天晚上,女孩贼头贼脑的,靠着一口木箱站了许久,趁王诩不注意时,紧张兮兮地取出了一团东西,然后走到火塘边欣然坐下,用宽大的毛皮外衣遮挡着手里的动作。其实阿季所有的举动都被狡猾的王诩一早察觉,他确认对方是在缝补着什么东西。因为时不时身子会抖一下,好似触电一样。他想是戳到手指了吧?之后女孩偷偷打量王诩,确认过对方没有察觉,才露出龇牙咧嘴的表情,忍着不发出声响。王诩则,一边用余光欣赏小丫头拙劣的演技。心中觉得好笑,面上还要强忍着不表现出来,他可是控制微表情的高手。既然女孩不想让他知道,那就假装不知道好了。

第二天,王诩从女孩存放碎片的竹筒中挑选出一条细长的青铜片。寻了块石头将锋利的一面打磨平整,随后叮叮咚咚的一顿敲打。待到阿季出门打猎已经走远时,他迫不及待的想要证实昨晚的猜测。于是翻开女孩藏着的东西。果不其然,一匹麻布,两根骨针还有几团麻线。顿时捧腹大笑,试想一个怪力女汉子做女红,那和张飞穿针又有什么区别呢?只觉女孩的举动太可爱了。不过若是放任不管她自虐的行为,又于心不忍。便将那敲打制作的小物件小心放入昨晚女孩缝补的布片中。一看那布片,王诩忍不住又笑了,那好似练习使用的布篇上赫然出现了一个二维码。这笨手笨脚的程度,怕是他初次缝补衣物时也没有这般离谱吧?若是放任女孩不管,过不了两天手指肯定戳出筛子。想着对方晚上发现自己隐藏的秘密被知晓后,惊讶的表情一定很精彩。王诩自幼无父无母,缝缝补补的事比女人做的还好。他不介意教教阿季,正好可以提下习武的事情。白天就在摆弄雕刻那些竹制工艺品中度过,终于到了傍晚,小丫头依旧如昨夜一般,触电似的抖来抖去。期待的一幕并没有发生,王诩纳闷了。

“阿季!送你的东西,怎么不用呢?”

“什么?少君说什么东西?奴婢没有藏东西。”

女孩的耿直把他吓到了,不就偷偷学个女红?至于怕成这样吗?再说了,他一个现代人又没有保留封建社会那些腐败的恶习。两人这么多天相处下来,王诩还以为女孩对他多少有些了解。不想,还是那般唯唯诺诺,拒人千里之外的模样。

“你别怕,我又不会吃了你。我是问你...那枚像戒指一样的青铜小物件,你难道没有发现吗?怎么不用?”

“奴婢该死,请少君责罚。”

大周朝的打工仔是没有工资的,即便是服务于王室的权贵们也是一样。主家给一个安身立命的地方,生活上过得好不好,全凭自己的能力。奴婢也是如此,主人对你好,你却不能提过分的要求。要想着如何回报主人的恩情。毕竟这年代奴隶连牲畜都不如,生产力太过低下,多一口人就是负担。自从王诩的母亲去世后,阿季没有花家中一分钱,自食其力养活少主。一直一来都是兢兢业业的,女孩也问心无愧。可这次背着主人学女红,偷偷拿家中的皮货换布料已是不忠之举,被发现了还撒谎更是不对。想到这里阿季更为慌乱,她不停地跪拜乞求王诩的原谅。而王诩的慌乱与受到的惊吓不亚于阿季。

“快起来,不就学个女红,有什么大不了的?我是担心你扎破手才问一问。你若再不起身,以后我不问便是。”

小丫头不再隐瞒,哽咽着将前因后果娓娓道来,听得王诩一阵心酸。果然跟阿季是开不得玩笑,开一次女孩受伤不说,他还要受到良心的谴责...互相伤害最可怕。

“这是顶针,你戴在手指上,缝补的时候就不会被戳到了。十指连心,很疼的。”

听完少主的话,阿季哭得伤心欲绝。她自罚跪在洞外,直到天亮。王诩拗不过这倔驴,生起了火堆,在一旁娴熟的做着针线活,准备熬夜欣赏日出的美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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