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灵小镇,翻书楼。
曾不争不知道死肥猪又抽了哪门子的疯,一下子跑那么快。
这可不是死肥猪的风格,要是以往,它只要跑到翻书楼,不给它喝点酒,它能死赖着不走,怎么赶都没用,皮糙肉厚,打它就像给它挠痒痒,一脸舒服的猪样能气死人,就差把“继续”两个字刻在脸上。
罗大叔自从死肥猪走后就一直站在楼外,任尔东西南北风,我自岿然不动。
曾不争想了想,走到罗大叔身边,拉了拉他的衣袖。
罗大叔低着头,看向他。
“老罗,你在看什么?”
曾不争双手比划问道。
罗大叔大手放在小不争的头上,轻笑道:“看一场热闹。”
在林三大叫时,他与死肥猪都察觉到了那边的动静,只是他有所顾忌才未直接赶过去。
刚才在楼外发呆,正是在神游光阴长河,查看之前悟荡山发生的事。
头疼!
林三,在小镇中那是无法无天惯了,仗着林老头在小镇中的地位,打小就是天不怕地不怕的主,横行无忌,小小年纪已经是小镇民风集大成者之一,一张嘴是真的欠。
不过,这臭小子就是典型的窝里横,真让他为非作歹,他还没那个胆。
在罗大叔眼中,林三身上最难能可贵的是那份博爱万物的心,一花一草,他都不会轻易伤害。
有一次,他不知从悟荡山何处摘了一朵快要枯萎的花,一路跑回家,鼻涕眼泪流得满脸都是,哭着喊着让他娘救花,等那位温婉的女人将花种到花盆后,他守了三天三夜,吃喝拉撒都和花在一起,直到花又焕发活力后,他才又像个二傻子似的到处疯玩。
这样的林三在罗大叔眼中便是极好,甚至起了收徒之心,可惜,有些事天不遂人愿,不可为之。
曾不争一听热闹,双手赶紧比划。
“老罗,啥热闹?在哪看呢?”
罗大叔笑着说道:“有些外乡人以大欺小,林三受了点伤,没多大事......”
话未说完,曾不争已经提着自己那张小竹椅以极快的速度朝悟荡山冲了出去。
“慢点,没多大事,林九已经过去了。”
曾不争举起竹椅挥了挥,跑的速度更快了三分,有林九叔,还有死肥猪,小三儿到不会有什么危险,问题是慢了,就凑不上热闹了!
死肥猪、罗大叔身份不一般,那么林九叔呢?
小三儿,从小跟在他们屁股后面的小弟弟,当初出生的时候他还经常抱着背着,谁敢欺负小三儿,他敢拼命!
罗大叔一脸欣慰地看着身影渐渐消失的小不争,之后看向林家药铺。
林老头不知何时将他那张躺椅搬了出来,他闭着眼,躺在上面,摇头晃脑。
罗大叔略微犹豫后,传音道:“林老,林九那边不管管?”
林老头瞥了眼罗大叔,淡淡道:“老夫既不是他爹又不是他娘,穿开裆裤的时候还能仗着师父的身份给他来份笋子炒肉,现在他都是当爹的人了,婆娘不管他,儿女不管他,还要老夫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