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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古代的宗教和文化(2 / 2)

以上的话,用如今人的眼光看起来,荒唐极了。然而古代的社会现象,也无一不出乎此,即以政治论,万物的生成,都出于天;天上主化育的,就是五帝;王者代天宣化,所以有“感生”之说(《诗·生民·正义》引《五经异义》:“诗齐,鲁,韩,《春秋公羊》说,圣人皆无父,感天而生。”按《诗》“履帝武敏歆”,郑笺:“帝,上帝也,敏,拇也……祀郊媒之时,时则有大神之迹,姜嫄履之,足不能满,履其拇指之处,心体歆歆然……于是遂有身……后则生子……是为后稷。”又《商颂》:“天命玄鸟,降而生商”,郑笺:“玄鸟,也……汤之先祖,有娀氏女简狄……遗卵……简狄吞之而生契。”郑康成先学韩诗,笺诗多同韩义。感天而生,所以谓之天子)。四序之运,成功者退,所以有“五德终始”之说(俞樾《达斋丛说》:五德更王,古有二说。《汉书·律历志》载《三统历》曰:唐火德,虞土德,夏金德,商水德,周木德,此一说也。《文选·齐安陆昭王碑》注引《邹子》曰:五德从所不胜,虞土,夏木,殷金,周火,又一说也……秦自谓以水德王,此相胜之说。周火故秦水也。汉自谓以火德王,此相生之说,周木故汉火也……)既有五德终始之说,一姓就不能终有天下,所以有“易姓革命”之说,革命的命,是指天命而言,所以王者之兴,有受命之说(受命是指符瑞而言。有一种符瑞出现,便是天命他做天子的证据。譬如“河图洛书”,就是符瑞的一种。详见《诗·文王篇·正义》。《孟子·万章篇》……然则舜有天下也,孰与之,曰:天与之。天与之者,谆谆然命之乎?曰:否,天不言,以行与事示之而已……使之主祭,而百神享之,是天受之。使之主事而事治,百姓安之,是民受之也。天与之,人与之,故曰:天子不能以天下与人。尧崩,三年之丧毕,舜避尧之子于南河之南,天下诸侯朝觐者,不之尧之子而之舜,讼狱者,不之尧之子而之舜,讴歌者,不讴歌尧之子而讴歌舜,故曰天也……《泰誓》曰: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此之谓也。把天心和民意,打成一撅,荒怪之说,一扫而空,高则高矣,然而是儒家的学说,不是古代的事实)。王者的治天下,全是奉行天意,所以治定之后,要封禅以告成功(《白虎通·封禅篇》:王者易姓而起,必升封泰山何?报告之义也。始受命之日,改制应天;天下太平功成,封禅以告天也)。所以王者的治天下,是对于天而负责任;既然是对于天而负责任,对于人自然是不负责任的了。这是从大处说的,若要逐一仔细说起来,就千言万语也不能尽。读者诸君,请把惠氏栋的《明堂大道录》看一遍,就可以知道古代一切政治和宗教的关系了(因为明堂是中国最早一个神秘的东西,一切宗教上的崇拜,都在这里头,一切政治,都在这里头施行,一切学术,也都发源于此的)。此外一切现象,古人也没有不用宗教去解释它的。看《白虎通》的《五行篇》,就可以明白。

第二节 文字的起源和变迁25

中国文字的起源,已见第三章第一节。据《正义》,则“上古结绳而治,后世圣人易之以书契”的“后世圣人”,是黄帝、尧、舜。再看许慎《说文解字》序说:

黄帝之史仓颉,见鸟兽蹄迒之迹,知分理之可相别异也,初造书契。

则文字起于黄帝,殆无疑义26。然而《尚书·伪孔传叙》说:

古者伏羲氏之王天下也,始画八卦,造书契,以代结绳之政,由是文籍生焉。

《伪孔传》原是不足论的书,它要说“伏牺、神农、黄帝之书,谓之《三坟》……少昊、颛顼、高辛、唐、虞之书,谓之《五典》……”所以不得不说伏牺时有文字。然而这所谓《三坟》、《五典》,也是杜撰的(《左传》昭十二年:“是能读三坟五典八索九丘”,杜注“皆古书名”。《伪孔传》根据于王肃,杜预和王肃,是互相依附的〈见丁晏《尚书余论》〉,尚且只说“皆古书名”;此外《正义》所引诸说,无一和《伪孔传叙》相同的;故知此说定是杜撰)。所以此说原不足论,然而《正义》申它的话,却颇可注意。《正义》说:

《尚书纬》及《考经谶》,皆云三皇无文字,又班固、马融、郑玄、王肃诸儒,皆以为文籍初自五帝,亦云三皇未有文字(按《伪孔传》虽根据王肃,然辗转相传,至东晋时才出现。又未必尽肃之旧,所以又有异同的地方)……又仓颉造书,出于《世本》,仓颉岂伏牺时乎?且《易·系辞》云:黄帝、尧、舜,为九事之目;末乃云上古结绳而治,后世圣人易之以书契。是后世圣人即黄帝、尧、舜,何得为伏牺哉?……不同者……其仓颉则说者不同。故《世本》云:仓颉作书,司马迁、班固、韦诞、宋衷、傅玄,皆云仓颉黄帝之史官也。崔瑗、曹植、蔡邕、索靖,皆直云古之王也。徐整云:在神农、黄帝之间。谯周云,在炎帝之世。卫氏云:当在庖牺、苍帝之世。慎到云:在庖牺之前。张揖云:仓颉为帝王,生于禅通之纪。《广雅》曰:自开辟至获麟,二百七十六万岁,分为十纪;则大率一纪二十七万六千年;十纪者……禅通,九也……如揖此言,则仓颉在获麟前二十七万六千余年……又依《易纬通卦验》,燧人在伏牺前。表计真其刻日,苍牙通灵昌之成。孔演命,明道经。郑玄注云:刻,谓刻石而记识之……又《韩诗外传》称古封泰山禅梁甫者万余人,仲尼观焉,不能尽识。又《管子》书称管仲对齐桓公曰:古之封泰山者七十二家,夷吾所识,十二而已……是文字在伏牺之前,已自久远,何怪伏牺而有书契乎。

义疏强中传说,本不足论。所引崔瑗……之说,要破司马迁……之说,也未必有力(就使崔瑗之说是真的,古人同名号的很多〈譬如尧的时候有共工,伏羲、神农之间,还有霸九州的共工〉,安知古时候有个“王者”的仓颉,黄帝时候不再有个做史官的仓颉呢)。然而说伏牺以前,久有文字,这话却未可一笔抹杀。用科学的眼光看起来,天下断无突然发生的事情,说前此都是结绳,仓颉一个人,“见鸟兽蹄迒之迹”,突然创造文字,也不合理。所以我说:文字断不是一人造的;从黄帝以前,必已发生很久,不过书传传说,都说是起于黄帝时代,仓颉是黄帝的史官,史官是管记事的,是用文字的,就都说文字是他所造罢了。

然则书传传说,为什么要说文字起于黄帝时代呢?按《易·系辞》说:

后世圣人易之以书契,百官以治,万民以察。

则书契之用,是到黄帝时才广的,以前不过仍用之于“升封刻石”等事。所以大家都说书契是起于黄帝时了。

《说文解字》序又说:

仓颉之初作书,盖依类象形,故谓之文;其后形声相益,即谓之字。文者,物象之本(各本无此六字,段玉裁注本,依《左传》宣十五年《正义》补);字者,言孳乳而浸多也。著于竹帛谓之书;书者,如也。以迄五帝三王之世,改易殊体,封于泰山者七十有二代靡有同焉(按:封于泰山者七十二代——这句话原不必真,然而照古人的意思说起来,自多在黄帝以前;许慎的意思,也未必有异。照此处文义看起来,却像这七十二代,就在三王五帝之世似的;这是古人文法疏略,不可以辞害意)。周礼,八岁入小学。保氏教国子,先以“六书”;一曰“指事”……二曰“象形”……三曰“形声”……四曰“会意”……五曰“转注”……六曰“假借”……及宣王太史籀著大篆十五篇,与古文或异。至孔子书《六经》,左丘明述《春秋传》,皆以古文……其后诸侯力政,不统于王,恶礼乐之害己,而皆去其典籍。分为七国,田畴异亩,车涂异轨,律令异法,衣冠异制,言语异声,文字异形。秦始皇帝初兼天下,丞相李斯乃奏闻之,罢其不与秦文合者。斯依《仓颉篇》,中车府令赵高作《爰历篇》,太史令胡毋敬作《博学篇》,皆取史籀大篆,或颇省改,所谓小篆者也。是时秦烧灭经书,涤除旧典;大发吏卒,兴戍役,官狱职务繁,初有隶书,以趣约易,而古文由此绝矣。

许慎的《说文解字》序,向来讲“文字的历史”的,都根据它。我却有点疑心,为什么呢?一、既然说“五帝三王之世,改易殊体”,为什么“保氏六书”,却有这样的整齐?二、从李斯作《仓颉篇》,赵高作《爰历篇》,胡毋敬作《博学篇》之后,还有司马相如的《凡将篇》,史游的《急就篇》,李长的《元尚篇》,扬雄的《训纂篇》,班固的《十三章》,贾鲂的《滂喜篇》,都是整句韵语(《凡将》七言;《急就》前多三言,后多七言;其余都是四言。这一条根据段氏《说文解字注序》,可参看原书),一体相承,体例没有改变。既然保氏时代,就有很整齐的六书,为什么许慎以前,没一个人想到,照《说文》的体例,依字形分部编一部字书(整句韵语,是文字为用未广,学问靠口耳相传时代的东西。《仓颉》、《爰历》……正合这种体裁,所以汉朝尉律试学童“讽籀书九千字,乃得为史”〈见《许叙》〉,籀就是背诵〈从段氏说〉,可见当时教学童,都是如此的。若照《周礼》保氏教国午以六书的说法,是教小孩子的,不用《三字经》、《十字文》,反用《康熙字典》一类的字书了。哪有此理)?三、许慎说“及孔子书《六经》,左丘明作《春秋传》,皆以古文”。这句话的根据就在他下文。所谓“壁中书者,鲁恭王坏孔子宅,而得《礼记》、《尚书》、《春秋》、《论语》、《孝经》,又北平侯张苍献《春秋左氏传》”。他又说“郡国亦往往于山川得鼎彝,其铭即前代之古文,皆自相似”。按他上文说秦朝时候,明说“而古文由此绝矣”,终西汉一朝,并没提起古文。到王莽时的六书,才有所谓“一曰古文,孔子壁中书也。二曰奇字,即古文而异者也”。则古文是根据壁中书,奇字想就是根据山川鼎彝的。然而现在《说文》一书中,所存“古文”、“奇字”,实属寥寥无几,果使所谓古文者不过如此,和小篆算得什么异同?后世“于山川得鼎彝”一类的事情很多(研究他的人就是小学中的金石一派),所载的文字,分明和许书不尽相合。四、而且六书的说法,仅见于《汉书·艺文志》,许慎《说文解字》序和《周礼》保氏注引先郑的说法,此外都没有。为什么没有一个人提及,难道周代相传的掌故,西汉时代没有一个人晓得吗?

所以我疑心:六书的说法,是本来没有的。这种说法,是汉代的人,把古人的文字,就字形上来研究所得的结果。并不是周代保氏,就有这种说法。所谓言语异声,文字异形,并不是从战国时代起的。中国的文字,战国以前本来是大体相同,而各国都有小异的。直到秦并天下,“丞相李斯乃奏同之,罢其不与秦文合者”,才统一(说“罢其不与秦文合者”,则大体相合可知。“言语异声,文字异形”,是从七国时代起,他无证据,只有《周礼》上大行人“七岁属象胥,谕言语,协辞令,九岁属瞽史,谕书名,听声音”,可以做周室盛时,言语不异声、文字不异形的证据。然而这句话,除《周礼》以外,也是他无证据的),既然六书的说法,是汉末的人研究所得的结果;那么,从此以前,中国的文字是绝无条理的。不过有《仓颉》、《爰历》一类的书,像后世的《三字经》、《千字文》一般,给人家念熟了记牢了罢了,像后世《康熙字典》一类的书都是没有的。这么说,就可以见得中国的文字,是迫于需用渐次增加,并不是有一个人(像仓颉、史籀等)按了一定的条理系统,把它创造或改良的(难我的人要说:既然是逐渐发达,何以所有的字,分明能把六书来驾驭它,何以能这般有条有理呢?那么,我要请问,后世造俗字的人很多,所造的字,也分明能把六书来统御它,难道他们是通“六书义例”的吗)。

以上的说法,似乎奇创,然而其中似乎也有点道理,请“好学深思之士”想一想。程邈是中国一个改良字体的大家,他所改定的隶书,到如今还沿用它(真书和隶书,算不得什么变迁)。然而这个人事迹不详。只据《说文》的序,知道他是下杜人。《说文》序说王莽时的六书:“三曰篆书。即秦小篆,秦始皇使下杜人程邈所作也。”这句话当在“四曰左书,即秦隶书”之下,看《段注》就可以明白。卫垣《四体书势》:“……小篆,或曰:下士人程邈,为衙狱吏,得罪始皇,幽系云阳十年,从狱中作……奏之始皇,始皇善之,出以为御史,使定书。或曰:邈所定乃隶字也。”前一说,想又是因说文的错简而致误的。

至于作书的器具,古人所用的,有竹木两种:木的唤做“牍”(《说文》:牍,书板也),唤做“版”(《管子·霸形篇》注:方,版牍也),又唤做“方”(《仪礼·聘礼》注:方,版也)。板长一尺(《玉海》),所以又唤做“尺牍”。小的唤做“札”(《汉书·郊祀志》注:札,木简之薄小者也),也唤做“牒”(《说文》:牒,札也。札,牒也),大的唤做“椠”,椠长三尺(《释名》)。方而有八角,有六面或八面可写的,唤做“觚”,又唤做“稜”(颜师古《急就篇》注:觚者,学书之赎,或以记事……或六面或八面皆可书。《史记·酷吏列传》注:觚,八棱有隅者)。刻木以记事谓之“契”(《汉书·古今人表》注:契,刻木以记事也)。把它分做两半,则或唤做“契”,或唤做“券”(《曲礼》:“献粟者执右契。”《史记·田敬仲完世家》:“公常执左券”,则左半唤做券,右半唤做契。然亦是“对文则别,散文则通”的)。竹的唤做“简”,又唤做“策”(《仪礼·既夕》注疏:编连为策,不连为简。案这也是对文则别,散文则通的)。也有用帛的,则谓之“缣素”(见《后汉书·和熹邓皇后纪》注)。编连起来是用“韦”(《一切经音义》十四引《字林》:韦,柔皮也),所以说孔子读《易》,“韦编三绝”。写字是用笔蘸漆,书于简牍(《物原》:虞舜造笔,以漆书于竹简)。写错了,就用刀削去,所以“刀笔”连称,又说“笔则笔,削则削”(《汉书·礼乐志》:“削则削,笔则笔。”注:“削者,谓有所删去,以刀削简牍也;笔者,谓有所增益,以笔就而书也。”《曲礼》疏:“削,书刀也。”则削简牍的刀,亦可以唤做削),这种写字的法子,是很繁难的。所以古代的文化,发达得很缓慢。

第三节 东周以后的学派

研究古代的学术,先得明白两种道理:

其一,古代的学术,是和宗教合而为一的;到后世才从宗教中分了出来。其二,古代的学术,是贵族所专有的;到后世才普及到平民。

因此,讲我国的学派,只得从东周以后起,因为西周以前,学术是和宗教合而为一的,是贵族所专有的。看本章第一节,已经可以明白它的思想;看了古代的一切制度,就可以明白它的外形了。

东周以后的学派,可考见的,无过于《史记·太史公自序》里头,述他的父亲谈所论六家要旨和《汉书·艺文志》所根据的刘歆《七略》。且把它节录在下面。

司马谈所论,是“阴阳”、“儒”、“墨”、“法”、“名”、“道德”六家。他说:

……尝窃观阴阳之术,大祥(《正义》顾野王云:祥……吉凶之先见也)而众忌讳,使人拘而多所畏。然其序四时之大顺,不可失也。儒者博而寡要,劳而少功,是以其事难尽从;然其序君臣父子之礼,列夫妇长幼之别,不可易也。墨者俭而难遵,是以其事不可遍循;然其强本节用,不可废也。法家严而少恩;然其正君臣上下之分,不可改矣。名家使人俭而善失真;然其正名实,不可不察也。道家使人精神专一,动合无形,赡足万物。其为术也,因阴阳之大顺,采儒墨之善,撮名法之要,与时迁移,应物变化,立俗施事,无所不宜,指约而易操,事少而功多……

这几句话,是总论六家得失的。以下又申说他的所以然道:

夫阴阳,四时、八位、十二度、二十四节,各有教令;顺之者昌,逆之者不死则亡。未必然也,故曰使人拘而多所畏。春生,夏长,秋收,冬藏,此天道之大经也,弗顺,则无以为天下纲纪,故曰:四时之大顺,不可失也。儒者以六艺为法;六艺经传以千万数,累世不能通其学,当年不能解其礼。故曰:博而寡要,劳而少功。若夫列君臣父子之礼,序夫妇长幼之别,虽百家弗能易也。墨者亦尚尧舜道,言其德行曰:堂高三尺,土阶三等,茅茨不剪,采椽不刮。食土簋,啜土刑,粝粱之食,藜藿之羹。夏日葛衣,冬日鹿裘。其送死,桐棺三寸,举音不尽其哀。教丧礼,必以此为万民之率,使天下法……夫世异时移,事业不必同,故曰:俭而难遵。要曰强本节用,则人给家足之道也。此墨子之所长,虽百家弗能废也。法家不别亲疏,不殊贵贱,一断于法,则亲亲尊尊之恩绝矣。可以行一时之计,而不可长用也,故曰:严而少恩。若尊主卑臣,明分职,不得相逾越,虽百家弗能改也。名家苛察缴绕,使人不得反其意,专决于名而失人情(按好比论理学,过偏于形式,而不顾事实);故曰:使人俭而善失真。若夫控名责实,参伍不失,此不可不察也。道家无为,又曰无不为,其实易行,其辞难知。其术以虚无为本,以因循为用。无成势,无常形,故能究万物之情。不为物先,不为物后,故能为万物主。有法无法,因时为业;有度无度,因物与合。故曰:圣人不朽,时变是守。虚者,道之常也;因者,君之纲也。群臣并至,使各自明也……

他所主张的,虽是道家,然而他篇首说:“《易大传》:天下一致而百虑,同归而殊途。夫阴阳、儒、墨、名、法、道德,此务为治者也,直所从言之异路,有省不省耳。”则他也承认此六家是同可以为治的。他议论当时的学问,专取这六家,大概也就是取其可以为治的意思(如农家、兵家等,不是用于政治上的,所以都没论及)。刘歆的《七略》,除《辑略》是“诸书之总要”外,其《六艺》一略,和《诸子略》里的儒家,是重复的。《诸子略》中,分为“儒”、“道”、“阴阳”、“法”、“名”、“墨”、“纵横”、“杂”、“农”、“小说”十家;其中去小说家,谓之“九流”。《诗赋》一略,和学术无甚关系(在后世的文学中,也只占一小部分)27。《兵书》一略,又分“权谋”、“形势”、“阴阳”、“技巧”四家。《术数》一略又分“天文”、“历谱”、“五行”、“蓍龟”、“杂占”、“形法”六家。《方技》一略,分“医经”、“经方”、“房中”、“神仙”四家。其中尤以《诸子》一略,为学术的中坚,咱们且节录它所论各家的源流宗旨如下:

儒家者流,盖出于司徒之官。助人君……明教化者也……

道家者流,盖出于史官。历记成败、存亡、祸福、古今之道;然后知秉要执本,清虚以自守,卑弱以自持;此君人南面之术也……

阴阳家者流,盖出于羲和之官。敬顺昊天,历象日月星辰,敬授民时,此其所长也。及拘者为之,则牵于禁忌,泥于小数,舍人事而任鬼神。

法家者流,盖出于理官。信赏必罚,以辅礼制……

名家者流,盖出于礼官。古者名位不同,礼亦异数。孔子曰:必也正名乎。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

墨家者流,盖出于清庙之守。茅屋采椽,是以贵俭;养三老五更,是以兼爱;选士大射,是以上贤;宗祀严父,是以右鬼;顺四时而行,是以非命;以孝视天下,是以尚同……

纵横家者流,盖出于行人之官。孔子曰:诵诗三百,使于四方,不能颛对,虽多,亦奚以为。又曰:使乎使乎。言其当权事制宜,受命而不受辞,此其所长也。及邪人为之,则尚诈谖而弃其信。

杂家者流,盖出于议官。兼儒墨,合名法,知国体之有此,见王治之无不贯……

农家者流,盖出于农稷之官。播百谷,劝耕桑,以足衣食……及鄙者为之,以为无所事圣王,欲使君臣并耕……

小说家者流,盖出于稗官。街谈巷语道听途说者之所造也……如或一言可采,此亦刍荛狂夫之议也。

它又论兵家道:

权谋者,以正守国,以奇用兵,先计而后战,兼形势,包阴阳,用技巧者也。形势者,雷动风举,后发而先至,离合背乡,变化无常,以轻疾制敌者也。阴阳者,顺时而发,推刑德,随斗击,因五胜,假鬼神,而为助者也。技巧者,习手足,便器械,积机关,以立攻守之胜者也。兵家者,盖出古司马之职,王官之武备也……

又论术数道:

天文者,序二十八宿,步五星、日、月,以记吉凶之象,圣王所以参政也……历谱者,序四时之位,正分至之节,会日、月、五星之辰,以考寒、暑、杀、生之实……五行者,五常之刑气也……皆出于律历之数……而小数家因此以为吉凶,而行于世,浸以相乱……蓍龟者,圣人之所用也……杂占者,记百事之象,候善恶之征……众占非一,而梦为大……盖参卜筮……形法者,大举九州之执,以立城郭室舍形人及六畜骨法之度数,器物之形容以求其声气贵贱吉凶;犹律有长短,而各征其声,非有鬼神,数自然也……数术者,皆明堂羲和史卜之职也……

又论方技道:

医经者,原人血脉、经络、骨髓、阴阳、表里,以起百病之本,死生之分,而用度箴、石、汤、火所施,调百药齐和之所宜……经方者,本草、石之寒、温,量疾病之浅、深,假药味之滋,因气感之宜,辨五苦六辛,致水火之齐,以通闭,解结,反之于平……房中者,情性之极,至道之际,是以圣王制外乐以禁内情,而为之节文……乐而有节,则和平寿考……神仙者,所以保性命之真,而游求于其外者也……方技者,皆生生之具,王官之一守也;大古有岐伯、俞拊,中世有扁鹊、秦和……汉兴,有仓公……

以上所论,除儒、道、阴阳、法、名、墨六家,和司马谈所论重复外。杂家不能称家,小说家只是收辑材料,不能称学。术数一略,包括天文学、历学和古代的宗教学,亦不能出于阴阳家以外。方技四家,实在只算得一个医家(医经是医学;经方是药物学;房中是专研究生殖一科的;神仙虽然荒唐,却也以医学为本,所以现在的《内经》,屡引方士之说,后世的方士,也总脱不了服食等事)。与纵横家、农家、兵家都在司马谈所论六家之外。所以我国古代的学术,有:

儒家(偏于伦理政治方面)、道家(偏于哲学)、阴阳家(古代的宗教家言,包括天文、律、历、算数等学)、法家(偏于政治法律方面)、名家(近乎论理学)、墨家(也在伦理政治方面。而敬天明鬼,比起儒、道两家来,宗教味略重)、纵横家(专讲外交)、农家、兵家、医家。

而诗赋一略,也可以称做文学。

它推论各家学术,以为都出于王官。虽所推未必尽合,而“其理不诬”。可以见得古代学术为贵族所专有的情状。

以上所论,战国以前学术界的大略情形,可以窥见了。至于详论它的分歧变迁、是非得失,这是专门研究学术史的事,不是普通历史里讲得尽的,所以只好略而不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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