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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章 小班底(2 / 2)

驻地不用刘凌费心,但凡有桃花坞的地方,他都可以用来修整,两人一拍即合,决定了合作。

刘凌觉得上天垂怜,他对报-仇本已经绝望,虽说是在准备,但未尝不是抱着一死了之的想法。现在有司徒的臂助,报-仇虽然还是不易,至少是一种可行性,更关键的是,司徒年轻!

年轻意味着无限可能,但凡司徒再有个突破,成了隐门中恍若仙人的存在,求他跑个腿杀个人,不还是分分钟的事?所以刘凌也为自己做了两手打算,若是能自己报-仇最好,报不了仇,也得和司徒打好关系,到时候让他出手也行。

刘凌没有等自己的兄弟到齐,计划有变,今年既然不报-仇,这杀胡令也算盛事,他要为自己积累财富,发展势力。留下众人慢慢等所有人到齐,他则跟着司徒和月灵二进漠北。

想发展势力,空口白牙可不行。要么,有司徒这般的胸怀,公然允许心怀各异的人,为了各自的利益组合在一起,只要桃花坞还能满足他们的利益,就不会离散。要么,就像所有人一样,老老实实的真金白银一点点凑,终有一天,会成为比桃花坞还稳固的势力。

初雪过后的漠北,一天冷过一天,月灵小脸冻得红扑扑的,不过司徒更愿意相信她是见了刘凌有点害羞。自从刘凌来了,这月灵完全收了泼辣的本性,天天好像个棉虫一样,刘凌不发话,她是丁点不会自己思考的,恨不得就算走路都要刘凌指挥她迈左右腿。

司徒本就有点郁闷,发展势力也是纯粹分散注意力,现在眼睁睁看着两人天天撒狗-粮,司徒更郁闷了。

人多了不代表实力就强了,现在的司徒觉得自己还不如一个人,奈何他不熟悉这里,只能靠着刘凌带路。这一次虽然司徒是一定要杀人发泄的,但刘凌只是为了确认附近的情况,根据草原被啃食的情况,熟悉草原的刘凌能大概判断草原部落的方位和大小。

对于汉人,刘凌绝对是瑰宝一般的存在,但是很可惜,他跟了个爱好和平的刘虞,白瞎了一身经验。司徒没有万千大军可用,但是根据刘凌的情报,也看中附近的一个中型部落。

百多人的胡骑,一般的江-湖人如果不是善于骑战,能够在他们反应过来之前一鼓作气拿下,中规中矩的步步紧逼,怎么也得超过人才行,这其中伤亡也得不下半数,所以杀胡令虽然听着爽快,伴随的还是巨大的牺牲。

同样,惨战也意味着收获的减少,终归不是所有高手都有司徒这般闲心,来草原虐菜的。

选定了目标,在很远的位置刘凌便招呼两人准备好,给了马匹充足的休息时间。虽然骑将只有他一个,但是听说过司徒能单骑胜三百,他胆气也壮了一些,准备见识下司徒到底又有了多少进步。

虽然具体-位置他都没有确认,按照他的说法,只管找对方向就行,开始冲锋,胡人的狗叫声会给他们引路。

三人整装上马,司徒急奔在前,刘凌和月灵负责善后,马匹的狂奔果然引起了猎-狗的注意,司徒稍稍辨认,便调整方向直冲目的地。

等到司徒杀到,胡人的游骑还在整装,找马的、寻弓的、安排女-奴和孩子的,虽然看似乱糟糟,可司徒知道,距离他们可以迎战,也只不过是几十息左右的时间差。

汉人在这点上,的确比不了胡人,绑刀、寻弓、上马,不过几息的时间,他们就能开始作战。这一次若不是打了个措手不及,让他们必须安顿好自己的“财产”,司徒甚至连这几十息都争取不到。

不过,胜了就是胜了,胡人急急忙忙的向着司徒射箭,稀稀疏疏的弓箭连司徒的衣服都划不破就被他一一闪过,或者干脆成了司徒的武-器。司徒懒得弯弓,距离极近,司徒仅靠臂力就能把弓箭当暗器用,轻而易举的覆灭了百人。

因为是近身格斗,这些人甚至连上马的机会都没有,就一个个倒在血泊中。

虐-杀!

不知道为什么,这一次司徒反倒没有上一次发泄的感觉了。一切太容易了,难怪江-湖中真正的高手不愿来漠北杀胡,只要找对了方法,杀胡人根本没有一点挑战性,又不能收获天材地宝,得确只是浪费时间。

尘埃落定,还是一支暗箭射向司徒,被司徒单手接下,这一次他没还手,射箭的只是个小孩子。有些事,生在边镇,深受其苦的月灵能够做到,但司徒不行。杀胡也就算了,天下大义所在,就算是虐-杀也可以心安理得,可是小孩和妇女,单单就一个不会说汉语就要杀掉,司徒还是下不去手。

刘凌和月灵赶上来,顺着司徒的方向看着被一个明显汉家女人护在怀里的小孩,有些哀叹的对司徒说道:

“司徒兄,你知道胡人无什么喜欢劫掠汉家女子嘛?”

不等司徒搭话,刘凌指着那对母-子:“因为汉家女人护崽!为了自己的孩子,哪怕是胡人的孽种,她们也敢搏斗狼群!他妈狗-日-的胡人,就是这点才劫汉人的女子!胡人女孩,只要没有王室的血脉,根本就长不大!稍有点肉就当了口粮!满草原的女人,九成都是他们抢来的!”

司徒摇摇头,胡人就像是寄生在大汉身上的寄生虫,而大汉的圣人,偏就教化自己的百姓,不要伤害寄生虫……百姓没有错,他们只是觉得那些有学问的人说的话一定比他们自己有道理而已……

没有切肤之痛,中原汉人理解不了边民对胡人的痛恨……

司徒摆摆手,示意刘凌该怎么办就怎么办。就像月灵说的,在草原长大,男人终有一天会骑上战马劫掠汉人,这是胡人自己选的路,怪不得汉人心狠!

一个百人的中型部落,战马完好无损,月灵和刘凌按着自己的意图杀戮着。司徒逗弄着那个张牙舞爪要再射自己一箭的小屁孩,他的汉语很流利,那女人虽然满脸沧桑,眼中早没了一丝光亮,可还是紧紧护着孩子。

司徒保下了这个孩子,任由他在自己脚下乱折腾。虽然不该留下祸患,但是司徒相信,等到了关内,他母亲会教会自己孩子如何生存的。自小便有血性的男儿,不该死在幼年,说不定未来会是军中好手!

这是司徒难得给自己留下的祸患,只是随着实力的增高,许多东西,他真的不在乎了。

又是一个收获的季节,不过晃荡了几天又是这般收获,月灵乐得找不到北。

话说乐极必然生悲,轰隆隆的马蹄昭示着这是一大群骑兵!刘凌毫不犹豫的将拴在一起的马群中跑不快的幼马扔掉,驱使着马群向南狂奔。

司徒也不知是怎么想的,许是刚刚实在没有尽兴,鬼使神差的一掉马头,单人独骑,遥遥等着大队骑兵赶来。

刘凌哪里敢在这个时候浪费时间,司徒自己的选择,必有他的道理,他可不想司徒争取的时间被自己在扯皮中浪费,带着所有人扬长而去。

马队中,一个孩子眼神灼灼的盯着司徒孤高的背影,不知什么时候,仇恨居然化为了崇拜。

就像之前说的,狼的子孙只崇拜强者,这个强者曾经是他的阿爸,现在是仿若九天雄鹰的司徒!

“孩子!你是汉人的子孙,我们终于可以回家了……终于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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