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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八章 新盟友 一(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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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尔法·隆奇蹒跚地在街头前行,不时侧身避开迎面而来的路人,拐了几个弯后,他发现自己已跟丢了人。

不过没关系,他清楚姑娘会去哪里,为了避免再出砒漏,卓尔法认为必须亲自彻查一番,确保没留下令人怀疑的手尾。

老城区,绿玛瑙大街十一号,金鹅酒馆。

他的腿越来越不利索,走路的时间一长,便觉得酸痛发胀,但他仍谨慎小心地没有找栖出租马车直接前往,那些车夫的记性都很不错,万一日后被警察询问,难免会提供出他的相貌和身形。

等抵达目的地时,老头已经大汗淋漓,觉得腋下似乎聚集了一处小水沟,粘稠稠难受极了。

建筑里静悄悄地,平日闪烁的霓虹灯和喧哗的人语都不复存在,只留下红漆斑驳的大招牌和紧锁的门。失去了装饰的灯光和客人,金鹅酒馆和老区那些年久失修,仿佛断井顾垣似的宅楼没什么区别,完全不像卓尔法打听路线时,旁人介绍的那样,是“老区里最热闹的地方”。

天气从午后就变得潮湿微风,似乎要下雨,但苍穹积累的云层直到夜晚九点也没有破开,月色黯淡,让人心生不快。

正门挂着块木制的板子,上面红色粉笔写着,“暂停营业两日,后天老时间开放”,是因为那起凶杀案,受害者又是店里的员工,只要出了点小事,哪怕并不相干,这种半风月的场所总会受到牵连。

老男人用专业的眼光扫视着周边的环境,临近楼房里正对着酒馆,视线良好的几扇窗户都没发现蹊跷,说明巡警厅调查取证后,认为不必要留下监视的人手。

但他也没发现安玫的踪迹,这让卓尔法皱了下眉毛,不过很快释然。如他这种半桶水的小龙脉,不可能在黑暗与夜色中,值探到高超刺客的影子。

“也许还没来,也可能已经离开,不管怎么样,我能更方便地调查,那姑娘不会无缘无故地杀害一个吧女,其中定有缘由。”

卓尔法围着这栋独立的长房型三层宅楼转了几圈。穿过一条小巷,借助着夜色的保护,从低矮的围墙翻了进去,跳到窄窄的后院里。

这举动让他蹲下来,吸着冷气,忍了好一阵子痛。然后他从钱夹里套出一根细长的铁丝,弯腰捣鼓着,很老式的弹子锁,没两分钟这大门的卫兵就放弃了抵抗,发出“咔嚓”地投降声。

他闪身窜了进去。然后将门按原样关好。

室内弥漫着淡淡的臭味。椅子都被倒扣着叠在桌子上,吧台堆满了杂货碎物,小水池中还放着几只没洗干净的碟子。

一楼是营业的场所。没什么好调查。卓尔法随手从吧台上的壁柜中找了个看上去算干净的杯子,摇了摇咖啡壶,里面还有些没喝完的饮料。

他抿了口咖啡,杂质多了些,但味道还不赖,于是朝楼上走去,寻思着如果这里有留守的人,就扮成当局的调查员,套出一些能供他分析的情报,但停止营业。没顾客上门,让吧女们要么在这两天选择休息,要么另找活计,里外连一个留守地人都没有。

二楼就是金鹅酒馆最著名地小房间,整条走廊左右被分割成七、八个小套房,卓尔法随便拉开一间房的门,里面只有小柜子、床和折叠得乱七八糟的污秽被套。

三楼也没有收获,那里有几间职员偶尔暂住地房间和杂物室,“白来了一趟。”卓尔法稍微查找了一番。便放弃了。

正准备离开时,他似乎听到了动静。

老男人起先认为是某个职员回来了,但马上他改变了这推测,声音并不是从正门传来的,同样有人未经主人邀请,私自前来拜访。

他蹑手蹑脚地回到二楼,闪进一间套房,把门微微拉开道缝隙。

福兰·弗莱尔在傍晚六时许,和佩姬一道参加了一次沙龙聚会,主办人是库泊亲王。

“我听闻过您的名声,行宫伯爵阁下。”亲王是个精神抖擞的老人,从语气到神态都一丝不芶得令人无法挑剔,但他也同样带着世家豪门的思想,在这类真正的大人物眼中,福兰只是个借助机会,弄到拜伦伯爵头衔的外国暴发户,表面上礼仪点就够了,没必要深谈。

很快,亲王就低声对佩姬说,“你不应该来费都,这么一来,黄金角海湾的官员们,会认为近段时期司法界的行动,均出自于皇室在幕后的操纵,即使他们没受到调查,也会因此对陛下产生埋怨。而且你一网打尽地方式,无论是对皇室,还是金雀花,都没有益处。”

“您认为伸张公义,将帝国的蛀虫们揪出来是错的?”

“请别说这种光面堂皇的话,我不认为金雀花家出身的你,是个理想主义者。”

佩姬耸耸肩,“当然,我自有理由,也许,应该找地方详谈。”

“正有此意。”

福兰清楚佩姬能找出一堆说辞,来掩饰自己接触到绑匪,并受到胁迫的事儿,他走过去,对大小姐耳语,“想必殿下需要很长时间,我先行告退。”

“随便,我一贯对猴子们的聚会没兴趣,看来你的癖好和我相近。”佩姬不以为然。

福兰很快离开了沙龙,当马车朝别墅驶去时,半路上,他喊住了车夫,“我随便在城里走走,你不必要跟来。”

“尊命,爵爷。”

他漫无目的地在繁华大街上闲逛了一阵子,确定没引起旁人注意后,朝金鹅酒馆赶去。

和卓尔法一样,他看到了那块告示牌子,于是用同样地方法,进入了宅楼内部。

在谁也没预料到的情况下,两个冤家对头聚到了一起。

福兰站在黑暗里,借着窗户缝隙透进来的路灯昏光,巡视着这家酒馆熟悉的格局,目光里混杂着一丝异常。

屋里静悄悄的,十分安宁。数年前,他就是在这里遇到了此生最爱的女人。

第一眼看见那位如只俏皮小猫的姑娘时。他就觉得在每日阅读法学著作,钻研律文案例的单调生活中,涌进来一股新地活力。

他想亲吻那位大胡子的马摩尔克商人,将交货的地点选择在了这儿。

从那天开始,他像上班似地,每天黄昏时,来酒馆报道,喝杯啤酒。来点小菜,消磨到打样。没过多久,所有常客都猜到了这个小伙子的心思。费都下层阶级的人们也许有着诸多粗俗无礼的毛病,但他们无疑是善良和纯朴的。

“她叫安玫,就住在附近。”“那是个好姑娘,比谁都吃苦,如果不是为了照顾生病的奶奶,她也不会为了钱来干这行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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