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述坐在陶秩的对面,骨节分明的手指转动着水杯,“我也闻到了。”
陶秩抬起头,发现严述的目光盯在自己的身上,毫不掩饰的目光从他的肩膀一直游移到腰背上,就像是要把他清清楚楚剖开来看一样,陶秩搓了搓自己衣服的袖子,觉得严述的表情有点严厉,他不清楚这件事严不严重,本能地缩着脖子做出一副略微心虚的样子。
“你的同桌的信息素好像就是这个味道。”严述停下了转动水杯的动作,陶秩摸了摸后脑勺,看看余彦伦又看看严述,莫名感觉自己好像在接受审讯一样。
“那就对了,我刚刚还和他在一起。”陶秩说完,余彦伦忙不迭追问:“就你俩单独呀?干什么了,去哪玩了?待会几点回家?”
陶秩不耐烦地手一甩,“不是,你怎么问那么多?”
“诶,你抵赖了。”余彦伦一副看透他的表情,眼看着陶秩要急的跺脚了,连忙改口安抚他,“好了不逗你了,真是,待会早点回家知道了吗?”
陶秩殊不知自己的反应像极了准备偷偷和小男朋友约会却被人轻易看穿后的恼羞成怒,他鼻孔里轻轻哼了一声,跳下凳子,拖着拖鞋啪嗒啪嗒走,“我不理你们了。”
陶秩走上楼梯还回头看了一眼,余彦伦侧站着被严述遮了个大半,陶秩只能看见他半张侧脸,应该是笑的模样,而严述的目光却自始至终都追随着他,两人的目光刚一接触,严述就飞快地收回了目光。
严述的手慢慢捏紧,他表情隐忍,下颚线一紧一紧的,哪怕余彦伦就在他旁边,余彦伦也没有注意到严述的不对,自然也不知道对方脑中的天人交战。
所以陶秩也没有看出来,他只是平常地投下了一个目光,像往常一样往楼上跑,这对于余彦伦和陶秩来说,只是一个平常的日子。
但是对于严述来说,这个日子让他牢牢记了好多年,直到五年后,回忆依旧无法放过他,慌张的傍晚晃动着,动荡不安,没有人知晓有一个人为这平常的一日断碎了心肠。
吃过晚饭不久,陶秩家门口就停了一辆陌生的车,王思宇站在庭院里大声喊陶秩的名字。
陶秩急匆匆放下手里的水果,往外探了一眼,很快缩回头来,对余彦伦和严述说:“有人来接我啦,我走啦。”
说完他就一蹦一蹦跑了出去,头上的头发跟着他的动作像一颗蓬松的蒲公英一样晃动。
“这么着急啊?”余彦伦探头探脑,看清站在庭院里王思宇的样子,“嚯”了一声,戳了戳严述小声说:“这小子长得不错啊,陶秩就喜欢漂亮的,看见漂亮的就走不动道。”
“他俩好像信息素契合度也不错,那么容易就留下味道了,我回去得查查是谁家的小子。”余彦伦搓了搓手,兴致高昂,转头一看严述那张如丧考妣的脸,兴致一下去了大半,“你今天咋一直都闷着张脸?”
“叫他八点半回家。”严述看着王思宇接过陶秩的书包,又给陶秩开了车门,陶秩的身影一缩,缩到车厢里看不见了,他才收回了目光,余彦伦稀奇地说:“你咋那么专制呢?舍不得了吧,以前他老黏你的时候,你还觉得人不独立,后悔了吧?”
“小孩就是一转眼就长大了。”余彦伦眼里慈爱满满,一边往回走一边翻找自己的手机,“不过八点半还是太晚了,八点就得给我回来。”
严述站着没动,他在缓慢地思考,好像缓慢迟钝的思维能延缓他的痛苦一样,但还是难以遏制,哪怕他的理智告诉他,他没有权利去阻止陶秩交友,也没有权利阻止陶秩恋爱。
他和陶秩的信息素契合度太低了,只是一个勉强达到不互相讨厌的程度,他在陶秩的面前是一个无趣严肃的Alpha,连信息素都是寡淡无味的,哪怕严述把自己腺体挤扁了,也无法在陶秩身上留下多浓的味道。
而王思宇轻而易举的接触就能留下让人难以忽视的信息素味道。
按照信息素的吸引定律,王思宇在陶秩眼中会比严述更耀眼百倍,严述觉得残忍,谁都不想自己在心爱的人眼里是黯淡无光的,哪怕他和陶秩一起走过了十几年,他熟知陶秩每一次的欢乐、悲伤、痛苦和成长,也无法改变这一切。
坐在后座上的陶秩看了一眼手上的衣服,一把丢回了王思宇腿上,气吁吁地说:“什么嘛,你还说会帮我缝好,你看看你的破针脚!”
在严述看来在陶秩眼中是耀眼存在的王思宇捏着粉紫色的裙子,梗着脖子和陶秩争论:“拜托,我缝得超级棒好吧?你看看,你看看,这里还有我辛苦缝合留下的血迹。”
“啊!”陶秩更加受不了了,嫌弃地说,“你还好意思说,你都不把它洗干净。”
王思宇也不干了,张着嘴巴学陶秩的样子嗷嗷叫,“好嘛,你嫌弃我,你居然嫌弃我!”
“这要是严述给你缝的,你还嫌弃不嫌弃?”王思宇咄咄逼人,把那拙劣的针脚放在陶秩的鼻子下,陶秩吞吞吐吐,憋出一句:“严述哥哥才不像你这样笨呢……”
作者有话说:
陶陶:好喜欢严述哥哥呀,希望严述哥哥也能喜欢我(?????)
严述:陶陶一定不会喜欢我,我好难过我好自卑,我能给陶陶什么,我连信息素都满足不了他,我只能眼睁睁看他喜欢上别人QA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