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德又看看手表,嘿嘿一笑:“你们两个小娃娃还不走是吧?我可见过太多的生离死别了,多你们两个,对我来说,根本不会有什么内疚感,一会你俩要是挂了,可别怨我。”
雷德清了清喉咙,吐出去一口痰,与其说是讲给二人听,倒不如说,是他自己在整理思绪:
“后来,又过了很久很久,久到我已经没有了概念,因为时间对于当时的我来说,是加速的,也是无意义的。
有的时候,我作为一名守城的无名小卒,誓死捍卫自己的国家。却发现对面国家,那杀人如麻的皇后,竟然是我曾经的某一任妻子,我们生活过很久,她以前明明看见毛毛虫都要哭很久的。
而有的时候,我穷困潦倒,无奈去投奔一国的君主,害,您猜怎么着,这国王真够孙子的,我是说,他真的是我孙子!
很多年过去了,世界的科技水平已经很接近现实了,可是,无论是个体还是国家,依然重复着同样的愚蠢,犯着相同的错误。
人类从历史中学到的唯一教训,就是人类没有从历史中吸取任何教训。
我对人类失望,也是对自己子女的失望,更是对自己失望。
渐渐的,我开始隐于朝、隐于市、隐于野。一个人随波逐流,不再关心世人,当然,世人更不会关心我,他们甚至不知道我的存在。
我开始祈祷早日醒来,或者死去。可我无能为力。
但人总是要追求一些什么的,那我追求什么呢?
追求爱情。
当我十几岁的时候,我曾相信过爱情。当我几十岁的时候,我只相信酒精。
当我几百岁的时候,我什么都不相信。但是当我到达几千岁的时候,我又开始相信爱情了。
最初,我与很多女人都发生过爱情,与她们养育了很多儿女。
那些女人风情万种,各有姿态,有的女人具有领导才能,做事雷厉风行,当之无愧的部落领袖,一掌就能击毙一头野牛。
有的女人,则是挖矿冶炼方面的专家。
有的女人心有猛虎,有的女人细嗅蔷薇。
但让我永远无法忘怀的,是一位生物学博士。
我和她共同生活了一百年,她总是对这个世界充满了好奇,对周围的一切充满了爱心,乐于助人,孜孜不倦。
比如,每当她看到一种小动物,都要小心翼翼的,将它们钉在木板上,解刨,做成标本。
还有,她总是能从不同的大石头里,掏出来很多奇奇怪怪的东西,比如锅碗瓢盆,比如AK4,和笔记本电脑。
药品、美食、化妆品,甚至小孩子的衣裳,在那个物资匮乏的遥远年代,她总是能出其不意,给大家惊喜。
后来她一度被崇拜为神,紧接着又沦落成女巫,几次被烧死。
我很爱她,就像我爱其他女人。
但是,永恒的爱情要与有限的寿命相匹配,而在无限的生命面前,爱情是那么的脆弱。
我们最初那一百多人,就像是历史洪流中的几片孤叶,分分合合,最终天各一方。
分离是必然的,即使再牢固的友情,再坚贞的爱情,也敌不过热力学第二定律。
后来,在人海之中,我又几次与她们再相遇。与她,再相识。
又一个千年以后,面对从噩梦中惊醒的孤零零的自己,我想起那个遥远的岁月,与她在世界的最东方泡温泉,在赤道的大海里抓龙虾,在原始雨林中雕刻石人,在沙漠里砌金字塔……
但是在这长久的诅咒面前,一切美好都只是转瞬即逝,唯有孤独永恒。
这永恒的诅咒消磨的,不光是我们的爱情,还有我们的记忆和人性!
因为这一切,只是刚刚开始!”
回忆到这里,雷德好像想起了自己的使命,眼神不再浑浊,他的灵魂彻底回归到现实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