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连搬救兵的机会都不给啊……
偌大的书房里,一站一坐。
没有外人时,单独面对谭御礼,谭啸的社恐症消失了:“爸先别生气,她说的话,您差人调查一下就知道是不是属实。”
“志远说你要跟她领证?”老爷子开门见山,直接就提最关心的问题。
谭啸毫不犹豫地点了头:“嗯。她就是我一直在找的那个女孩,十四年了,我终于找到她了。”
幸好谭志远说要抢亲的那晚,他抽空调查了下风笙笙。
打从看到她的照片起,他就觉得眼熟,深入调查后激动得整夜都没睡,所以他昨天才会荒唐地去抢亲。
风家过于热闹,接亲时围堵他的人简直水泄不通,他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坚持下来的。
总之接完亲上车时,他后背的衬衫都湿透了。紧张的,身边陌生人一多,他就容易心跳加速,汗如雨下。
天知道他抢个亲,花了多大的勇气,好在风笙笙被他抢回来了。
幸好,很好。
谭御礼还在想着怎么劝一把,好让小儿子回头是岸,乍然听到这段话狠狠愣了一把,半晌才回过味来:“她是当年救你的小女孩?确定了?”
谭啸点头:“我不会认错的。她十四年前去过盲山。”
盲山……
谭御礼狠狠一颤,多久没人敢跟他提这两个字了。
当年他的小儿子就是被拐进了盲山,他倾尽全力找了那么多年都没找到。发妻每天都以泪洗面,在找回谭啸前郁郁寡欢地离开了人世。
十四年前,有个小女孩跟父母去盲山旅游,看到逃跑出来的落魄少年,便央着她爸妈把少年带出了那片邪恶之地。少年被送进警察局,后来才得以回归真正的家庭。
谭御礼鼻子发酸,浑浊的老泪瞬间凝聚成一大滴。
老爷子透过朦胧的泪眼看向小儿子,当年找到他时的情景还历历在目。
瘦小、狼狈、浑身多处擦伤;
眼神怯弱闪躲,不敢跟任何人对视;
敏感多疑,回了家还是不愿意相信任何人。
面无表情的谭啸心头一动,抽纸巾递过去,万语千言只汇聚成一个字:“爸……”
“嗳!嗳!好好好,找到就好。”老爷子接过纸巾,边擦眼泪边点头,犹如当初第一次听到他开口叫爸时般激动。
片刻后,老爷子收拾好情绪:“我再派人仔细查查,以防出错。我就一个要求,暂时不要跟她提起这件事。”
这年头,有的女孩子会恃宠而骄。
况且谭啸被拐的事情已经尘封多年,他不想这件事再次被深挖被议论,到时候只会对谭啸造成二次伤害。
“好。”谭啸点头。
父子俩走出书房时,客厅里哪里还有风笙笙的身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