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思大致是这么个意思。
字里行间无不是在形容陆文山的勇猛和无畏。
王同文看完西昌县尉寄来的文书之后倒吸一口冷气。
陆文山?
就那纨绔,不但没被山贼吓的尿裤子。
还一人一刀冲进了贼窝,把三百多号山贼全给宰了?
这是那纨绔能做出来的事?
可文书在这里,上面还有印章。
是要层层上递,传交到朝廷的。
做不得假,也说不得假。
这要是敢乱报邀功,查出来了就是掉脑袋的事。
知府王同文不敢耽搁,连忙让人将这份文书上递。
至于是真是假,便只能由朝堂和魏王定夺了。
经过层层递交,最终是到了魏王手里。
朝廷中顿时激起千层浪。
一人一刀杀光了三百名山贼?
朝廷何时有了这样一个勇猛的县令了?
等大家反应过来才明白,这人不就是前段时间在都城惹了祸,才被下放到西昌县当县令的陆文山吗。
太尉陆寻之子,一个十足的纨绔。
怎么突然变得这么勇猛了?
太尉陆寻得到消息后吓了一跳。
他儿子什么德行,他最清楚不过了。
他要是有这本事,还不早在都城里翻天了。
别说让他杀三百山贼了,就是让他带兵去那两狼山,陆寻都觉得他够呛。
就他还敢杀山贼?
还一人一刀将山贼砍的人仰马翻?
你当砍瓜切菜呢?
他那早被酒肉掏空了的身子,能提的动刀都算不错的了。
可是文书上又的确是这样写的。
一人一刀,只身深入,斩敌三百余人。
山贼被砍得一个完整的都没有,连具体人数都算不出来。
衙役们数了几遍,不是少几个脑袋就是缺几个身子。
这次剿灭山贼之功,全是陆文山一个人的。
但是陆寻心里却有数,这恐怕是他派去保护他儿子的一流高手干的。
只是把主人公给换成了他儿子。
这小子还真是什么事都敢干,上承魏王的文书都敢作假谎报。
这要是被人查出来坐实了,连着他也得跟着倒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