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安十六年四月初十,大军浩浩荡荡向西开去.........。
晋阳西郊,这里草木茂盛、人烟稀少,时值莺飞草长,绿意盎然的仲春季节,在晴朗的天空下,几只翠鸟披着黥亮的羽毛从河边的柳枝头掠过,在官道的两旁长满了肥美的青草,一只野兔蹦蹦跳跳出现在草丛之中。
‘嗖!’一支透甲箭闪电般从柳林里射来,将野兔射了一个滚,仰翻在地,随即从柳林里冲出几个骑马之人。
冲在最前面手挽弓箭之人正是花玉,四个月前他离京返回了晋阳,花天盛便命他在新河州军里任牙将一职,职务虽不高,却统领了河州军中最精锐的三千虞乡军。
今天他闲来无事,领了几个随从到晋阳城外射猎,运气还不错,半天时间射了几只獐子,方才花玉一箭又射翻了野兔。
“将军,好箭法!”
一名士卒上前拾起兔子仔细看了看一竖大拇指赞道:“五十步外一箭穿脑,将军的箭法愈加精进了。”
初领军队,花玉便摆下擂台与人比刀,连赢二十场,轰动了河州军,但在弓术方面他却表现林林,从前虽在书院里也练过骑射,但和正规军队相比还差之甚远。
所以这四个月来,他一直在军中苦练箭法,所有的士兵都亲眼目睹了他箭法的进步,也为他的执著所折服。
领军就是这样,要想在军中建立威信,不仅仅武艺需要在众人之上,更重要是他要表现出一种精神,一种军人的意志。
花玉凭着他四个月来甘于平淡枯燥的生活,凭他着日日苦练箭法的执著,终于赢得了三千部众的尊重,将他身上军阀公子的招牌摘掉,视他为军中一员。
四个月来,花玉变得更加削瘦,皮肤也更加黝黑,他抬头看了看天色,将弓收了起来,“今天就到此为止!”
一摆手,他掉转马头向军营方向驰去。
河州节度使辖下的三万河州军分别驻扎在晋阳城北和城南的两个军营里,由于军队所耗费的钱粮大半均由花家负担,所以这支军队实际上就是花家的牙军,除了这支军队外,整个河州地区还有十几支零散的团练军,人数从千人到数千人不等,这次朝廷集结军队,便将这些地方军悉数调往了大兴。
花玉刚到军营,只见一匹战马向他这个方向疾驶而来,马上之人是大营里的传令兵,他一见花玉便高举令箭大声道:“花将军,兵马使有要事找你,命你火速前往大账!”花玉的上司便是保田军兵马使马士,此时他在大账里焦急地等待花玉回来,在他旁边的坐榻上,河州节度使花天盛正若有所思地喝着茶。
“牛将军,难道花玉经常离营出去吗?”花天盛喝了口茶微微笑道。
“不!不!不!”马士连忙摆手,“花玉自任职四个月来从未离开过军营,虽然他是花家出身,但他从不摆花家子弟的架子,而且苦练箭法,日日可见其进步,我们军营上下无人不敬佩他的毅力,今天军中放假一日,我特地命他去行猎放松,不料大帅正好到来。”
话音刚落,账外便传来花玉的禀报声,“牛将军,花玉奉命前来!”
“进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