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了初中的夏彬,满心欢喜地等着和苏念慈继续做三年的同学,却再也没有等到她。
这个时候,他才想起来去翻一翻苏念慈家长的电话号码,然而苏母已经换了一个号码。
至于苏念慈那边没联系自己,就更简单了。
苏母肯定是随便用个理由,哄骗苏念慈离开,比方说带她去治病,病好了就能回来。
一旦离开这个城市,苏母怎么可能再回来呢。
这个承载着她噩梦和耻辱的地方,想来应该是能躲多远躲多远,至于女儿在六年级的
时候,有一个很好的朋友,这在成年人的世界中,根本算不上什么。
如果真的是这样的话,那他看不了小胖妞多久了。
想到这里,夏彬心里有点难受。
上辈子苏母既然能把苏念慈带走,想来是找到了工作。
夏彬就算自私一点,希望小胖妞不走,这也是不可能的。
苏念慈的病情耽误不起。
虽然不知道是什么病,但脑袋总归是人体比较重要的一个器官,随随便便出点问题,就可能整个人都废了。
比起两个人之间的友谊,夏彬还是更希望小胖妞能好好活着。
并且他相信,以现在他和苏念慈的关系,足以让他们在未来都保持联系。
想明白这一点后,夏彬心里还是有点小郁闷。
这样一来,倒是不能经常见到小胖妞了。
距离可以打败很多东西,也许有一天,两个人之间的话题会越来越少,到了后来,曾经的记忆也维系不住感情了。
想了很久,夏彬忽然觉得,自己似乎在关于苏念慈的事情上纠结了太多时间。
都多大的人了,还这么多愁善感,有这个时间感伤,还不如爬起来多写点小说。
夏彬匆匆从床上爬起来,在他的坚持不懈,机械变态的码字下,他已经写了二三十篇稿子了。
这些稿子的钱加在一起,怎么着也能有个一两千块钱。
在如今这个年代,一两千块钱不是一笔小数目。
但是和买电脑比起来,却显得苍白无力。
他想要躲在房间里偷偷码字,肯定不能用台式电脑,必须要买笔记本电脑。
这个时候笔记本电脑不仅大,运行速度慢,还死贵死贵的,但是用纸笔创作终究不是个事,日后纸质文学也远远不如网络小说挣钱。
夏彬知道自己文笔一般,所以他必须要抢占优势,做各个类型小说的开创者,早日封神,趁着大量优秀写手的没有出现前,赚它一笔钱。
接着买房做个小地主。写小说写到十点钟,夏彬伸了一个懒腰,门口响起了余美娇的声音:
“彬彬,学习要紧,也不要累坏了身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