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章,从昨晚写到今天下午快点,其间睡觉小时。天知道我查了多少细节(连“唐初时候长剑剑鞘上没有耳朵,所以无法佩在腰间,只能手拿着或背着”都查了,所以李秀宁出场是“手携宝剑”),删改了多少字。
还有论法律的两段和后面两人的初次对话,也是花了心思,几经修改。
但如此消磨时间精力弄出来的一章,自己或许满意,读者或许不耐。写的太细了、无趣、没节奏、不爽……就任性这么一章吧,以后不做这种吃力不讨好的事。
毕竟我不究细节来写,也是一小时字的男人!
如果有人觉得这章写的还好,就请投朵鲜花、评价票啥的,让作者开心下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