闫红英在濛县生活了一辈子。
从出生到念师范,再到毕业后分配去县里的学校当□□,认识了同在学校的谈青文,在那个年代算得上自由恋爱,婚后生了一个女儿,冰雪可爱,一家三口日子过得有滋有味。
快四十的年纪,依着书慧任性,到福利院领养了一个男孩,这孩子整日里一言不发,不像书慧那般活泼讨大人喜爱。
闫红英给他取单名一个“朗”字,希望他能开朗些。
到底是小孩子,当亲生儿子养了十几年,他似乎早就忘了童年的那段记忆,仿佛从来便是一家四口,其乐融融。
再后来,书慧嫁了人,女婿老实孝顺又上进,儿子刻苦念书,考上了南大,以后要做大建筑师,家里还多了一个宝贝外孙女,老太太一刻见不着就想念得不行。
她这前半生太过于顺风顺水,连老天爷都看不下去。
不久,谈青文去世,她做了寡妇,孩子们都到外地奔前程,晚上下班从学校回了家,黑漆漆连盏灯都没有,总归有些落寞。
书慧两口子生意做得大了,连孩子也赶不上管,她常常请假到宁海给外孙女做饭,接送上下学,沐沐嘴上不说,心里却和她一样孤单。
小朗也出息,自己开了公司当老板——哦不对,是合伙人!他是这么说的,还带了一个姑娘来给她看,模样俊俏,知书达理,看得出来是真心对小朗好。
日子一天天流逝,除了年岁渐长外,于她并没有特别之处。
直到书慧的电话拨不通,人也不透面,电视上播出了宜城杀人案的新闻——那是她的孩子,血肉模糊,打了马赛克她就认不出了?
说什么?他们两口子杀了一个学生,畏罪自杀了?
她不信,好端端的,书慧和子良放着安生日子不过,去杀人?书慧连给鱼刮鳞都不敢,怎么敢杀人?
她不信,不信……
所有人都瞒着她真相,小朗说他们去了国外出差,忙得晕头转向赶不上接电话,他不知道,书慧再忙也从没有超过两天不跟她联系,四十岁的人了,还是个离不开妈的小女孩。
夜里难受地睡不着就看以前的照片自言自语,白日里精神不济,走着路就晕倒在院子里,秋梅被她吓得魂都飞了。
闫红英明白,小朗瞒着她,不想让她担心,怕她出事,那就随着他,假装不知道,小朗也辛苦,沐沐没了爹妈,担子全压在他一个人身上。
日子还是照样过,老太太偷偷去宁海墓地看书慧,给他们夫妻两个人买点爱吃的东西,再捎一束花——小慧一向爱花爱浪漫,身上总是香喷喷。
周家的电话明知道没人接,还是每晚按时按点打过去,对着忙音念叨几句家长里短。
闫红英以为中年丧夫,老年丧女已是最大的不幸,没成想老天爷的玩笑还不算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