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成机,三个月前横空出世的顶流小鲜肉。
仅仅出道三个月,就赢得了无数迷妹的喜爱。
却也遭到了很多音乐人的敌对。
这丫的,每个月发三首歌,每次都把新歌榜前三牢牢占到死。
这种自己吃肉,连口汤都不留给同行喝的行为,遭到了许多人的口诛笔伐。
却让蔡成机的粉丝欣喜若狂,一个接一个的高帽子,往他们的蔡哥哥头上戴。
“十冠王”
“屠榜机器”
“音乐战神”
“史上最年轻歌王”
“了不起的蔡哥哥”
“天不生蔡成机,万古漫漫如长夜”
吹得那叫一个天花乱坠,马屁拍得那叫一个响彻天地!
“如果把《玫瑰花的葬礼》送上去,和蔡成机对打,
你说,他的粉丝会不会把任逍遥撕成碎片呢,哈哈哈哈!”
越想越兴奋,王思念大手一挥道,“就这么办,让他们给《玫瑰花的葬礼》刷,
要是效果不明显,我可以再加十万!
二十万看场好戏,不亏!”
......
第二天傍晚,六点半。
还是一个人,秦天又来到人民广场前。
向左一看,雕塑旁,还是那个年轻歌手在唱歌。
“奇怪,老罗呢?去其他地方唱了?”
于是,方城四处转悠了一圈,可还是没有发现老罗。
“这人哪去了?不行,得找个人问问。”
想了想,方城去了那个年轻歌手那里。
人气似乎不错,几十号观众围成了一圈。
方城寻了个空档,挤了进去,紧接着,就听见熟悉的歌声响起。
“又是一个安静的晚上,
一个人窝在摇椅里乘凉
我承认这样真的很安详
和楼下老爷爷一样
...
嘿,居然唱的是《素颜》!
方城暗暗高兴,没想到出圈居然这么快,仅仅三天,就有街头歌手学着唱了。
默默欣赏着,三分钟后,歌曲结束。
趁着大家鼓掌,方城正想上前问上一问。
这时,他旁边,一位穿着时尚的年轻女生,先开口了。
她戴着鸭舌帽、墨镜、口罩,把自己裹得很严实,
但仅从苗条的身材、光洁的皮肤,就能看出是个大美女。
“五百块,我能点首歌吗?”
“能,太能了。”
正在喝水润润嗓子的年轻歌手,连忙点头。
“《玫瑰花的葬礼》会唱吗?”
“当然,今天刚学。”
“那就这首了。”
“好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