勘达州,这是一片荒凉的地带,数百公里以外没有任何生机,甚至连鸟都不来这里拉屎,然而他们却来到了这里,他们从佩洛思出来,一路向北而行,这里也是必经之地,只有穿过了这数百公里的荒野,才能彻底挣脱苏蔻的魔爪。
勘达州虽是一片荒凉,没有任何人居住,但这里却是山贼流寇的温室,这里的山贼头子,名为奥菲流斯,自称通天大王,杀人的手段极其残忍,只要是踏进这里的人,就没有活着出去的。
然而他们已经踏进了这块荒凉之地,并且不止他们四个人,与他们一同而来的还有三百来个难民,众人已经连续赶了几天几夜的路,不仅困,肚子还咕噜噜的叫。
于是他们停了下来,在草地上生气了篝火,成群结队的做起了饭,虽然他们这些人之前都互相不认识,但此时相处下来竟像亲戚朋友一样亲切,像开派对一样,有的人甚至还唱起了歌,跳起来舞,即使是在这种状况之下,人们也不会忘记娱乐,毕竟人生竟是如此,生活亦是如此,酸甜苦辣咸五味俱全,一样都不会少,苦的吃多了,人们总会知道要吃些甜的。
太阳已渐渐西沉,天上开始燃起了一轮晚霞,晚风也很凉快,轻轻拂起舞者的裙摆,与舞者欢快的舞步一起悦动着。
博坤问道“你见过那个奥菲流斯?”
那个满脸花白胡子的老头答道“见过,我年轻的时候是个商人,与几个朋友一起雇了几匹骆驼,要把手上的布料运送到钦都去贩卖,路过这里的时候就碰到了他”
鲁博坤问道“然后呢?”
老人拧开手中那个扁扁的小酒瓶的盖子,抿了一口,答道“然后就我一个人活着出来”
鲁博坤问道“他是什么样一个人”
老人答道“一个身高两米六的怪物,我们的骆驼在他手里不过像只宠物”
月亮渐渐升起,他们已吃过晚饭,并喝了点酒,饭和酒都是老人送来的,饭是简单的一碗粥和一条咸鱼干,酒是甘蔗酒。
他们已准备睡上一觉,帐篷也搭好了,席子也铺好了,帐篷是两块布简单搭建起来的,席子也是一块布铺在草地上的,鲁博坤坐在席子上,依然在与老人聊着天,他旁边的博仲却已呼呼大睡。
不一会儿,空旷的原野四周突然响起了一阵号角声,随后一群山贼从四面方嚎叫着跑出来,他们像野人一般呼喊着,将这三百来个人团团围住,等到众人从各自的帐篷里爬出来之时,外面已站满了山贼。
这时山贼里面跳出来一个黑脸大汉,这人穿着一身豹皮大衣,胡子拉渣披头散发的,手里还拿着一对斧头。
豹皮男上来便说道“此山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若想从此过,留下买路财”
鲁博坤说道“你便是那个自称通天大王的?”
大汉说道“瞎了你的狗眼,爷爷我乃是通天大王的狼将,旋风狼茂迭是也”
鲁博坤说道“若是没有财呢?”
茂迭听见这话,一脚踢翻了地上的篝火堆,瞪起双眼,看着他,凶神恶煞的恐吓道“你好不识好歹,如今碰上我算你们运气好,我这个人只劫财,不伤人,痛快的话交些钱财我便不为难你们了,若是不交,就把你们送到大王那里,到时候别提钱财了,只怕你们小命都不保”
这时那个花白胡子老头走上前来,找了许久才从腰包里面掏出了两枚金币,双手捧着递给茂迭,茂迭接过金币后笑了笑,说道“你们这里少说也有两三百人吧,你却只拿这两枚金币给我,这不是糊弄于我吗?”
他一把拧起老头的衣领,将老头推翻在地,说道“既然如此,那就将你们带回营寨,让大王处置”
随后一个小孩跑上来,将摔倒在地上的老头扶起,那个小孩是老头孙子,名叫小凯。
老头站起来后,慌忙说道“大王误会了,我这钱是为我和我这小孙子给的”
“这还差不多”,茂迭说道,他又将目光移向众人,说道“罢了罢了,我看你们也不是什么家财万贯之人,你们也只要一人交出一枚金币,我也不为难你们了”
只是这三百来个人皆是一些难民,身上是一分钱也没有,鲁博坤一家四人也是你看看我我看看你,他们逃出来的时候是净身出户,亦是拿不出一个子,茂迭等了半响也不见有人出来交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