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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优伶(1 / 2)

麻武大侠是河西一百年里最出名的大侠。

出了平凉城就是沙漠。虽说是城,平凉却没有墙。神林山上的马匪要求把墙拆了,平凉由他们保护,每年交一定的贡赋,他们就不铲平这里。

欢欢从小就听爷爷讲麻武大侠的故事,她很想见他一面。她和爷爷在她十岁的时候来到平凉,靠她爷爷每天在城里最大的客栈沙塘客栈讲段子为生。爷爷讲不动后就由她讲。小小年纪,皓齿明眸,讲得神采飞扬,引人注目。如今长大后,清丽动人,更是吸引。胖胖的客栈老板说欢欢是平凉一百年里最好的话壶子。讲段子可是河西的一大特色,青衫长布,沏一壶银川老茶,讲不满三个时辰不停。话壶子一般是白发老人,也有中年妇女,极少能见中青年人,豆蔻少女更是稀罕。欢欢是几百里中的唯一个女茶壶。客人们都说,她肚里装的不是茶,而是酒。她那婉转如莺啼的声音听了就叫人醉,而看了她的模样则更教人醉。

人讨厌一个人是不需要理由的。欢欢这辈子唯一讨厌过的人是一个刀客,那是第一眼的本能厌恶。他长得不丑也不俊美,但不知道为什么,他比那些对自己不怀好意的人还讨厌。甚至在欢欢看到他第一眼的时候,他都没看欢欢一眼。欢欢还记得,那是一个残阳如血的黄昏。残阳如血,如血残阳。刀客一人一马,沿官道缓缓而来。欢欢永远也忘不了第一次时见他的感觉,他和那些如蝇如蛆的刀客不一样,他还给你一种不舒服的感觉。他低着头,但你感觉他在仰着头,而且誓不低头。

刀客也记得他第一次见欢欢的时候,虽然他低着头,但他牢牢记住了这个女孩。她是香的。

刀客其实在看见欢欢的时候就爱上她了。他看到了她,想到了自己的家乡。那是个模糊的概念,好像是一种叫做桃花的东西。刀客应该是没有家乡的才对,如果要有,那也应该是这无尽的沙海。刀客不记得他的家乡在哪了,仿佛这么多年来,他一直是孤身一人,他没有家人。可感觉就是这么奇怪,一个没有家乡的人却好像有自己的家乡了。这就是女人的魔力。可刀客现在不知道,也永远不会知道,他爱上的这个女孩是不会爱上他自己的。而且,刀客已没有许多时间了。

在沙漠里行走,想要用手里的刀活命,你就得去拼命。你去拼命,就难免会得罪人。刀客不久前就得罪了一个他不应该也不配得罪的人。得罪人的代价有大有小,甚至不会有代价。非常不幸的是,刀客得罪人的代价是他的性命。而非常幸运的是,刀客留了自己的命,但不幸的是,他中了毒,一种叫做伽蓝幻影的毒,据说这世界只有白马寺的蒲扇大和尚和一个西域的苦行头陀能解。可这两个人只是传说中的人,到目前为止,还没有谁见过他们。也就是说,刀客只不过是能多活几天而已。

刀客原来是不想死的,没有谁会想死。人们总是尽一切努力生存下去,即使无法生存。刀客以前常常和人拼命,就是要让自己过的好一点,享受一些没有享受过的东西。他比谁都不想死。据说平凉城东北外的石头山上有一种草叫箭雾,可以让他多活几日。多活几日,找到那两个和尚的几率就更大一点。只要有一点机会,刀客就绝不会放弃。这是他此生目前为止一直奉行的真理。

他去过石头山了,那里除了石头,什么都没有。他把山翻了几遍,一根草都没有。他不想死,他的刀很快,比很多刀客的刀都快,他杀过很多人,他还能杀更多人。如果他还能活,他一定能活得更好。可是他现在活不了了。毒又发作了一次,疼得他满地打滚。那感觉无法言喻。

终于,他疲惫地走进了这座平凉城,一座没有墙的城。他进城后见到的第一个人是欢欢,是个正青春勃发的少女。他想到了家,他找到了家,他在错身离开的时候,忽然觉得死也并不是那么可怕。

平凉城的灯火亮了起来。

一对马队乘着夜色进到了平凉。

城中央的沙塘客栈,茶刚刚沏好。欢欢看到了那个刀客,远远坐在角落里,默默吃着他的牛肉,似乎即将开始的精彩讲话与他无关。她附近可聚集了店里几乎所有的客人,连那些平时欢笑的妓女们此刻也聚了过来。

一对人马此刻也到了城外不远处的坡上。听说货到了平凉。他们已经连日连夜赶了四天,到了嘴的货,不吃下去肚子怎么舒服。

万二今天晚上很不高兴,因为今天轮到他守门。沙塘客栈每天晚上都有人守门,因为沙漠里的客人赶路,可不分什么白天黑夜。店里有二十七个小二,三人轮一晚,各自轮上中下夜。万二昨天才刚轮过,今天不是他的班。他本来要去听茶的。今天本来是万三,他白天偷着去赌,前个月的钱都输光了,又和仇大借了钱,今晚去翻本。

“那个傻驴,赌赌赌,一天就知道个赌,幸好没有婆娘,不然婆娘都输掉三四个。不就是仗着身子壮,一天欺负老子。”万二把脚边的石子远远踢出,带起了一阵尘土。

大路前远远来了一大堆黑影,万二刚见就被吓住了,那阵势就像是马贼进城。他又睁大眼睛看了看,不是,马贼可不穿这样的衣服。吓死老子个球了,幸好不是。

他往前走了几步。不是马贼,那就是来投店的了。他垫着脚,才发现这只队伍似乎没有头。那些人的衣服穿得好奇怪,头发也很奇怪,好像拖着个长长的辫子。他从未见过这样的人,他的脚步又不觉往后缩了缩。

那队人最前面的几人走得前,已经到了他面前。为首那人的脸又大又方,从左眉延伸到右嘴角的疤痕让人望而生畏,他戴着高高的得胜盔,身上披着铠甲。那人怒目圆睁,紧紧盯着万二,万二感觉就像那人要吃了自己。他的马又高又大,吐着白茫茫的气。

“你,要住,要住店吗?”万二又往后退了几步。那人旁边又出来了一人一马,马比前一人小了许多,人看上去也没那么凶恶。他披着黑色的斗篷,虽然发须已经白了,一双眼睛却放射出比蜡烛还亮的光,但他还不老。

“九间上房”,斗篷沉沉地说。

“没,没有了。”

“那还有几间?”

没有上房了,但还有三等的五间。

“腾九间上房给我们,我们给他们双倍的房钱。”

沙塘是没有这种规矩的。管你是谁,管你有多少钱,你都得按规矩来,因为这里是沙塘。万二当然知道这种规矩,可是现在他忘了这种规矩。夜色下,薄薄的雾气中,隐约传来一些人声,它们非常低沉,是万二没有听过的语言。斗篷的马渐渐远离万二,万二一时望得出神。当他的空白思绪回来时,他立马想到了那个刀疤脸,他极快地抬头扫了一眼,便转身逃回客栈了。他没有看清,但他脑海中依然是那人恶恶盯着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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