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锣鼓齐鸣,一行人再次喜庆着上路。
至于那胡子头,没人看上一眼,这大旱乱世,他们见得尸体多了去了,这胡子劫道被打死,自然没人给他收尸,路过的时候不少人还啐了几口唾沫。
在众人的心中,
朱雄现在的形象,简直高大无比!
尤其是在朱传文,朱传武,朱传杰三个弟弟心里,他们大哥简直都比父亲朱开山厉害了!
一招弄死一个胡子!
.........
很快,众人就来到了谭家村。
谭家的谭永庆,见到朱雄身后驴车上面拉的三石小米,瞬间喜笑颜开。
这谭家,之前也是大户,在这一带都是数得上号的,家里有着七响田,可惜谭鲜儿的爷爷,染上了大烟,几个月下来谭家的家业就败光了,又赶上大旱,老爷子干脆一瞪眼一伸腿——嗝屁了,留下谭家这么个烂摊子,导致现在谭永庆一石小米就能把女儿给卖出去。
实际上,谭永庆有两个儿子,一个女儿,大儿子要结婚了,人家女方要一石小米,他实在是拿不出来,所以就把注意打到谭鲜儿身上了。
说实话,
这种行为和卖掉谭鲜儿没有什么区别。
只能说是乱世当下,迫不得已。
“来,搭把手。”
“不用。”
谭家村的几个小伙想要上来,帮着朱雄卸货,但还没帮上忙呢,就看到朱雄一个人抬起一石黄米,高高举起,脚步沉稳的走进谭家大院。
“这么大的力气?!”
“天生神力。”
谭家村的几个小伙,围观的一群老头老太,都纷纷露出惊讶的表情。
一石粮食,就是一百斤的重量,对于一个壮小伙来说,举起来应该是不难的,但现在这年头,大家都吃不饱饭,长久挨饿,一石粮食对他们来说是一个不小的重量,得两个人才能安安稳稳的抬起来,所以见到朱雄这么轻松就抗走一石粮食,他们会这么惊讶!
“那当然了,俺哥很厉害的。”
“刚刚俺哥一拳就打死了一个土匪呢!”
“什么?打死了一个土匪?就一拳?”
“嘶——这孩子,有朱开山当年的英姿。”
谭家村听到朱雄一拳打死一个土匪,都目瞪口呆,心中充满浓浓的惊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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