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说刑警队的办事效率还是非常高的。
小半天的时间,就将张柯安排下去的事情办妥当了。
首先来汇报的是去东宏纺织厂的警员。
据汇报得知,王晓娥工友均可以作证,王晓娥当天是下午:准点下的班。
中途并没有离开过。
并且因为当天是王晓娥小儿子的生日,所以破天荒的逛了回供销社。
给小儿子扯了二尺新布做鞋。
所以等回了家都快:了。
这个时候高富贵都已经毒发身亡了。
所以基本可以排除王晓娥的作案嫌疑。
至于张二喜,当天也是正点下的班。
去供销社称了一斤猪头肉,分了半斤出来放在饭盒里。
剩下的半斤给了来买馒头的王晓娥的大儿子。
说是他弟弟过生日,给他家添个荤菜。
这是卖肉的说的。
说是记得很清楚。
因为当时张二喜,还在装肉的饭盒里吐了口唾沫。
所以他印象深刻。
那么从时间线上来说,张二喜也没有作案时间。
还有高富贵的老婆陶燕,当天她是准备带孩子回娘家的。
所以等高富贵回来,她便收拾了东西带着才三岁的儿子回娘家了。
等回来已经是第二天的早上了。
也就是那会发现的高富贵已经身亡了。
接下来,第二波人也带来了消息。
花生米和卖散酒的是一家的。
当日出售的花生米都没有问题。
目前只有高富贵一人中毒身亡。
所以问题不出在卖家。
当时高富贵去买酒的时候。
除了被个半大的孩子故意推了一把外,也没有和任何人发生过口角。
而且当时他也没有生气,只是叫骂了一句臭小子,便再未追究。
之后就拎着东西走了。
据卖家回忆,高富贵当天心情看上去还挺不错的。
张柯问道:“小孩是哪家的?”
来汇报的同志摇了摇头:“卖家说没见过,也没在意。”
这时张柯又问了一个看似和案子毫无关系的问题。
“买酒的附近都是哪几家店?”
“一家卖饼的店,一家卖肉的,还有一家卖菜的。”
张柯心里便明白了,这故意撞人的小孩,九成九是王晓娥家的了。
张柯点了点头,去趟现场吧。
众人虽然疑惑,但是也没有反驳,跟着张柯便又去了趟西四胡同。
刚入胡同口,便见一瞎眼老太太坐在胡同口的大石头上。
旁边围着个三四岁的小男娃。
刘峰小声解释:“这便是那王晓娥的瞎眼婆婆。”
“那小孩是王晓娥的小儿子。”
张柯点了点头。
随后张柯径直找到了张二喜:“你那天的肉是亲自送到高富贵的手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