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是一种健忘的动物,所以每隔一段时间总要不由自主地停下来,回顾一下自己这段时间的得失成败。
如果是得到大于失去,那么则证明自己这段时间没有白费,收拾一下行装,继续准备开始下一段旅途。
如果是失去大于得到,那么则证明自己这段时间全都活到了狗身上,恨不得时光能够倒流,重新来过。
只可惜这世上并没有后悔药可卖,开弓没有回头箭,失去的便再也追不回来。
即便是你的速度快过于世界飞人科尔利,你也快不过时间。
这是一种普世法则,人类无法穿越时间。
不过真的就没有例外吗?
在这个连牛顿力学三大定律和爱因斯坦相对论都可以宣称被推翻的年代,有一两件科学无法解释的事情,想必也是可以理解的。
公元年月日,农历月初,夜。
崔珲吃多了后悔药,所以当他发现自己光着身子站在荒野上的时候,他除了发呆,还是发呆。
荒野很美,碧绿色的青草从他的脚下一直绵延到他视线的尽头。草丛里偶尔冒出来的几朵野花,给这片青草地凭空增添了几分艳色。
一只野兔从草丛中窜出,噗啦噗啦的声音吓得崔珲一个踉跄。
当他从发呆中惊醒的时候,他的眼睛逐渐从迷茫中恢复了清明。
“这是哪里?”
崔珲问自己。
十分钟前,他和谢小小培一起在榆林城外的这片青草地上看流星雨,流星闪过的瞬间,他就光着身子出现在了这里。
这已经超出了他能够理解的范围。他抬头看了看头顶的大太阳,还是往日熟悉的样子。
零散的白皮松和枝繁叶茂的槐树,静静地夹杂在半人高的荒草中,这让他的心绪大定。
还好自己还在地球上,那就没什么大不了的。走回去就是了,无非就是多几步路的事情。
崔珲估计自己是遇到了传说中的虫洞,从虫洞的正面来到了虫洞的背面,没有走出虫洞的范围已经算是不幸中的万幸。
当兵近十年,他遇见过山洪,也见识过泥石流,年的雪灾,年的地震,就连大秦岭中的狼群和熊瞎子他也碰到过,神经早以及坚韧无比。如今又遇上了传说中的虫洞,早已经见怪不怪了。
崔珲摊开了双手,看着这一双白嫩水灵的手,比以往自己的粗糙大手小了整整一圈,这根本不是一双成年人的手。他早就发现这个问题了,只是他根本就不愿意费劲去想。他又扯了扯自己头上披散到背上的长发,生疼,这不是梦。
他隐隐觉得事情可能没有他想象的那么简单。
生存是第一位。在部队的教官教过他,在野外你可以不穿衣服,但是绝对不能不穿鞋子。
奔跑是动物的本能,虽然笨拙,但在野外却是最有效的逃生方式。
崔珲看向了不远处的槐树,虽然有刺,但是树皮足够坚韧。人和动物最大的区别就是人会使用工具,从树上折下几根树枝,去皮,编织。很快一双简易的鞋子就做好了。尽管不合脚,但是至少可以保护他的脚掌不受伤害。
这是一片没有人烟的荒草地,洪荒地气息笼罩着这片寂静的土地。
崔珲知道自己只是一个侦察兵,想要在这片土地上活下去,他就需要工具和武器。工具和武器可以给他带来食物,只有食物才能让他这具十五六岁的躯体在这片荒野上活下去。他甩了甩脚上的树皮鞋子,粗糙的树皮鞋子穿着脚上说不出的难受,他挥舞着手中的木棍,不时地抽打一下草丛给自己壮胆。
空气是纯净的,景色是美丽的,就连身边的兔子也是善良的。虽然是生肉,却并不难以下咽。河边的红砂岩在太阳的烘烤下变得滚烫,肥硕的兔子在红砂岩上逐渐被晒干了水分晾成肉干。
崔珲把头埋在了双膝之间,心乱如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