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在过路费并不贵。
大约等同于大明百姓买半个包子的钱,出还是出得起。
这让刘伯温心里头没那么难受了。
他倒不是难受自己的钱。
毕竟虽然只是个诚意伯。
可这些年跟着朱元璋打天下处理政务,他真要想捞钱,有的是方法能让他成为大明第一富豪。
只是他不屑于做这种事。
所以像这种在城中修路。
不仅要百姓交钱,还要问过路的百姓收费的,直接震碎了他三观!
不过。
整个荆州城中,似乎除了他们这三个外乡人,没人觉得不对。
所有人都自得其乐,也会看到马路边办公桌后的官差,主动停下来缴费。
一切都井然有序。
刘伯温三人目瞪口呆。
就在这时。
有个一身破烂的乞丐走了过来。
徐妙云示意跟随自己过来的护卫,给他送些吃的。
那乞丐却拒绝了,“谢过这位小姐了,不过我正是要赶去县衙务工的,最近一段时日县令大人都有招工,不仅管每日一餐,餐餐有鱼有肉,还有工钱哩!”
他眉飞色舞。
“我们县令大人说了,整天混大街没未来,都是有手有脚的小伙子,去县衙务工,稍微干活卖力点就能有自己的房子,自己的媳妇,这不比天天躺在地上舒坦?”
徐妙云刚才还没注意。
现在定睛一看。
只见那乞丐虽然身上的衣服比旁人破烂些,却看起来手脚干净,连指甲都有修剪过。
徐妙云哑然。
她从没想到过,原来乞丐也能到县衙务工?
在大明朝甚至之前的朝代,也从未有说招乞丐的工作。
可她心中想了想。
却又觉得……似乎也没什么不对!
这乞丐干干净净,只是衣衫破烂了些。
可他勤于务工,比一些好吃懒做的人,还应该受人尊敬。
有些乞丐,可能是因家道中落,才做了乞丐。
可他本身只要心气不消,就不会变成浑浑噩噩的样子。
人们厌烦的……
应该也从来不是乞丐这个身份。
而是身为万物之灵的人类,却混成了不管不顾脏兮兮的样子,长着一颗不肯上进努力的心。
这荆州县令。
到底是个什么人?
乞丐径直去了县衙。
刘伯温三人陷入沉思。
从应天府抵达荆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