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名肥龙的连浩龙,感受到自己的生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以前,他吃烧鹅,还要考虑口袋里的钱够不够买单。
现在,有专门的小弟开车去大酒楼帮他买。
以前,他穿恤牛仔裤、住唐楼,为大佬开皇冠。
现在,他学着大佬穿西服、搬豪宅,也给自己买了一辆捷豹轿车。
以前,他身边只有几个不入流的烂仔小弟,很多事都是他单干。
现在,很多有名气的打仔和刀手,叫嚷着过档跟他。
以前,潮勇义那些老叔父们,各个端着架子,从不正眼看他。
现在,同样是那群老叔父,齐齐挤出笑脸,一口一个后生可畏。
之所以这样,就是因为大佬陆耀明带着他,打败上百个号码帮刀手,做掉了大粉佬洪汉义的亲侄子。
而且洪汉义似乎在忍气吞声,不打算找回场子。
一时间,潮勇义这个字头,在江湖上出尽风头。
陆耀明更是被好事者称作“明王”。
佛经有云,西天一古佛,唤作不动明王,不动如山,一动忿怒。
正似平时不显山不露水、一出手就名震江湖的陆耀明。
连浩龙也跟着成为江湖红人!
混江湖,最重要的就是打出名气!
有了名气,小弟、生意、钱,纷纷涌来!
当然,也有不好的地方。
那些新收的小弟,太过机灵。
看见陆耀明要上车,他们争先恐后的去拉开车门。
下雨的时候,连浩龙刚刚撑开伞,却发现已经有几十把雨伞举在陆耀明头顶。
“一群扑街,老子拍马屁的机会,都给你们抢了。”连浩龙心中恨恨。
而潮勇义的叔父们,也不是省油的灯。
他们故意把陆耀明捧在前面,让陆耀明为字头遮风挡雨。他们就趁机享受字头风光的红利。
如果有一天双方翻脸,陆耀明残害同门做掉文叔的事,就会传得江湖皆知。到时候,再用江湖规矩压制陆耀明!
双方都有心计,就看谁笑到最后了!
皇冠夜总会,也就是丧辉以前的美嘉夜总会。按照某份一块钱的合同,这里现在是陆耀明的地盘。
三楼办公室里,
书桌后面的陆耀明,低头写着什么,
连浩龙坐在沙发上,手里拿着著名食府一乐烧鹅出品的烧鹅腿。
“大佬,我打听过了,洪汉义最近不在港岛。”
“号码帮那班碎料这几天不找我们麻烦,似乎在酝酿大行动。”连浩龙说道。
陆耀明头都未抬,好似这只是一件无足轻重的小事:
“无所谓,我本来准备做了洪汉义。不在港岛是他走运,让他多活几天。”
饶是连浩龙胆大妄为,也被陆耀明的话语震慑住。
“我丢,洪汉义啊,跛豪之后港岛最大的粉佬。怎么在大佬口中,和猪圈里待宰的猪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