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竟,开封府没有女差役,柴郡主身为苦主,可以由她带领人对凶嫌的身体进行查探,利于大人最终对凶嫌罪名的裁定。”
公孙策听到赵晟的说话,也连忙点头:“还是小先生考虑得周到。”
……
“砰!”
“威武!”
开封府,公堂。
包拯将惊堂木重重拍下,衙役便紧跟着喊起了堂威。
“岂有此理!”
“直到现在,你都还矫辞狡辩,不肯认罪。”
“真是冥顽不灵,死性不改。”
包拯看着跪在堂中的女犯,咬牙怒语。
“实因民女并无杀人,大人叫我如何认罪?”
女凶嫌委屈巴巴道,还在装可怜。
“罢了!本府本是想在你临死之前,给你悔改的机会,以此来证人心可教。”
“既然你如此冥顽不灵,那就只能用我们调查所获的证据,落实你的罪名。”
“叫你无可狡辩!”
说完,包拯就看向赵晟。
他也不再耽搁,吩咐捕快端来墨汁,涂在凶嫌的双手上。
然后点了凶嫌要穴,掰动凶嫌的双手,或成掌,或成爪。
再用白纸拓印。
做好这些事情后,在旁记录的公孙策,也取来一叠纸张。
“凶嫌掌印,跟被杀的五号受害人胸膛拓下的掌印吻合。”
“凶嫌爪印,跟被杀的七号受害人头顶拓下的爪印吻合。”
赵晟利用采集凶嫌的爪印跟掌印,与受害人因被击身亡留下的印痕进行比对的同时,也在一一陈述。
“大人,这如何能作为证据?民女不服!”
待赵晟比对完毕,凶嫌还死不肯承认。
“容不得你狡辩。”
“所有取证,都是在画舫凶案现场的受害人身上取得。”
“且记录在案,属于在抓捕你之前,采集的证据。”
“你造下如此重大的杀孽,还这般冥顽不灵,本可将你直接斩首。”
“待给出你不可狡辩的罪证后,本认要判你凌迟之刑,以儆效尤!”
包拯的怒语,让凶嫌也骇然失色。
紧接着,赵晟继续陈述通过对小商王住处的查探,及对他尸体的检查做出的推断。
因凶嫌还没来得及换鞋子,就已经被赵晟抓捕,通过取证的比对,自然能证实女子到过小商王住处外逗留。
然后又让柴郡主带着她仆从,将女子带到公堂后一处房间,对其身体进行检查,确实发现了抓伤的痕迹,还因小商王比较变态,在其身上找到一些被抓捏留下的淤青。
这基本是铁证,包拯都已经懒得再令其画押。
直接判处凶嫌凌迟处死,于府门外当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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