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营长(1 / 1)

三天后,刘家村。

新一团从苍云岭突围后,就一路急行军,离开敌占区抵达了刘家村。

李云龙正坐在炕头上,一边吃着花生米,一边喜滋滋的喝着地瓜烧。不一会,一个身上穿着路军军装的年轻战士走了进来。

“团长,您找我?”

一个脸庞略显青涩却不失刚毅的年轻人走了进来,这个年轻人不是别人,正是在苍云岭一战中让李云龙记住的王歌。

看到王歌进来,李云龙立即伸出手,十分热情的招呼落座:“小王,来了啊,来来来,坐……快坐”

李云龙咧着大嘴,脸上带着毫不掩饰的笑容,就跟捡到宝贝了一样。

曾是亮剑死粉王歌熟悉这种情景,知道不需要客气,就直接一屁股就坐在了李云龙对面。

李云龙亲自给王承柱倒酒。“这是我答应赏你的地瓜烧,来,喝两口。”

(注:地瓜烧,俗称番薯烧,就是采用红薯为原料酿制而成的白酒。跟包谷烧是一个道理,不同的是,包谷烧是用包谷,也就是玉米味原材料酿制而成的白酒。民国年间军阀混战,百姓民不聊生,粮食紧俏,绝大部分人连饭都吃不起了,因此只能使用地瓜也就是红薯酿酒。值得一提的是,用红薯酿制出来的白酒并不好喝,只能用来解馋,又苦又辣,极难下喉。世纪,随着人民的生活水平好起来之后,基本就没有人再使用红薯酿酒了一般都是以玉米、糯米和高粱为主年代不同,条件自然也不同,抗战时期,对于物质匮乏的路军而言,能喝得上地瓜烧已经算不错了。这还是长官级别才有的待遇。)

这情景和台词真是熟悉,这不是李云龙和张大彪的对话嘛。好家伙,自己也赶上了,看着这熟悉的情景与对话,一种莫名的情绪涌上心头,是啊,这是真实的世界,这里的一切都是真实的,我参与其中了!

见此场景,王歌不再客气,直接端起碗就是一大口猛灌了下去。

“嗨,嗨嗨嗨嗨……你个兔崽子,喝一口就行了,心眼咋那么实呢,都给我喝了。”李云龙见状立马急眼了

“团长,你不总是教育我们做人要实在吗,再说了,这也是你答应给我的奖励。”王歌笑道

李云龙算是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他喝了一口酒,岔开话题道:“小王,真没想到,你小子还真他娘的是个人才。”“老子救你的时候倒是没看出来,当时只是感觉这个书生看鬼子的眼神很合咱老李的胃口,再就是敢出手救那女学生,是条汉子。哈哈,没想到,咱老李一出手就带回了个人才……”

没错,通过前身隐约记忆得知自己还是一个热血爱国的青年,读过两年军校,由于战役原因打散了。无奈转辗,在路途中遇到被小鬼子追的一个女学生,便开枪引开了鬼子。遗落西窜,凑巧遇到了外出搞副业的李云龙,被其救下。因为原军校里也有向往共产党的人,前身对其很是好奇,便带着审视的态度加入了路军。

按理说这种人才应该上报的,但李云龙这老小子的性格谁不清楚,贼不走空的性格,有好处肯定自己先占着,但他对王歌也抱着审视的态度,怕他也是个中看不中用的假把式,但又不想浪费这活生生的人才,便让他在二营先干着个连长,至于为什么不放在自己的宝贝一营?哼,万一让李大彪带着还不知道出什么乱子呢!

没成想,两个世界都是濒临死亡的状态,王歌来了!虽然自己感觉有点狗血,但却是是发生了……

“哪里,要不是团长你,我现在都不知道自己在哪呢,说不定都去下面了。哪有机会继续和小鬼子干呢!”王歌回应道

“不错,真是不错!哈哈,这话咱老李爱听!来来,,再喝一个。”手底下有这么一员精兵悍将,李云龙打心底里高兴。

苍云岭一役中,王歌可是起到了很大的作用,准确找到坂田联队的指挥部,要不是他新一团后面都不知道什么情况呢。

突围时,也是王歌精准且连续干掉鬼子的机枪手,为部队扫清了障碍。

可以说,新一团能这么多人从坂田联队的包围圈中突出来,王歌功不可没。

“团长,您客气了,当兵本就是为了保家卫国打鬼子,此乃军人的职责所在!”王歌凛然道。

“说的好!不愧是我李云龙的兵!不愧是上过学的人,说话就是比咱这大老粗好听,来!就冲你这句话,咱俩必须干一个!”

“既然团长说干,那咱就干了!”

“哈哈,痛快!”说此一顿,李云龙话音一转继续道:“小王啊,鉴于你在苍云岭一役中所展现出来的能力,以及立下的战功,团部决定正式升任你为二营营长!”“你不用推脱,我相信你的能力,况且苍云岭一战,二营长壮烈牺牲,二营连级以上干部也没几个了,现在团部希望你能站出来主持二营大局!把二营给我带出来,带起一群嗷嗷打仗的狼!”

”是!保证完成任务!”一股热血涌上心头,王歌暗自下定决心:自己定将竭尽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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