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办公室,方元目光不经意地扫过苏运。
对这个法助,他很满意。
文书工作做的不错,效率也很高,而且任劳任怨。
就琢磨着让他再锻炼锻炼。
毕竟,苏运只是五级法助,基本工资,绩效考核,对年轻人来说,实在不多。
如果有点庭前调解经验,让他再升一级,就会好过一些。
方元对对苏运最满意的,就是他的文书工作。
以前书记员递上来的文书他多少要进行修改,以便经得起推敲。
可是方元递交的,根本不用改。
给他减轻了很大工作量。
这样的人才,当然得留在身边。
于是,方元开始翻看诉讼材料,准备选一个简单的让苏运练练手。
然后眼睛一亮。
看到了一个可以进行民事调解的诉讼。
诉讼很简单,属于离婚诉讼。
原告是女,岁,被告是男岁,双方是现存夫妻,原告坚决诉被告要离婚,理由是性格不合。
这种事情通常是一些夫妻小事引起的,但两人于四年前结婚,现已经育有两女。
在结婚前也是相识了一年之后,有了充分了解后结婚的。
所以,有着充分的感情基础。
而且,男方不愿意离婚,在女方的诉讼中,也不存在家暴的情况,两人也没有分居。
诉讼的起因就是女方说男方最近经常回家晚,还一身酒气,可并不存在打骂的情况。
这样的情况,方元觉得,夫妻共同生活多年,难免有矛盾,一时情绪上来了,闹的不可开交。
完全是可以调解的。
估计双方冷静下来后,也会很后悔。
就敲定这个了。
随后向苏运招手道:
“小苏,来一下。”
苏运立即起身赶了过去,然后就听到师父说:
“小苏啊,你也担当了一段时间的法助了,是时候开始锻炼锻炼了,这份诉讼你看一下,以调解为主。”
“能不到民庭那边,咱就不到民庭那边,毕竟陈庭一天到晚也很忙的。”
苏运立即明白了师父的意思,就是调解就完事,不走后面的流程。
看了一下材料,也认可了师父的话。
他虽然没有独自调解案件,但在当书记员时可是写了不少文书,离婚方面的也写了不少。
很多夫妻都是话赶话赶到下不来台,最后闹到法院,然后在调解下重归于好。
而且现在双方还有孩子,苏运还是很认同调解为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