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程明答应自己帮忙找关系之后,顾珏一连三天都没看见前者的身影。
直到第四天早上,程明的电话方才打了进来。
“老顾,我有一个好消息和一个坏消息,你想先听哪一个?”
程明的声音听起来很平静。
“先听好消息吧,至少能让我高兴会儿。”
顾珏微微一笑道,他已经做好了最坏的打算。
“好消息就是,我已经找到了4家愿意上线你的电影的院方,他们同意给一个机会。”
“那坏消息呢?”
顾珏的心情只亮堂了一小会儿,很快又平复下来。
“坏消息是...他们要求你签订一份...对赌协议!”
程明语气凝重地说道。
......
所谓的对赌协议,简单来说就是收购方与出让方,即电影院与顾珏之间在达成合作协议时,对于未来不确定的盈利情况进行的一种约定。
如果盈利达到了约定的条件,则顾珏可以要求更高的利润分红;
如果盈利没有达到约定的条件,则院方可以向顾珏提出苛刻的赔偿要求!
那些电影院的老板虽然看在程明的关系上愿意给一次机会,但不代表他们甘心白白浪费掉一条宝贵的院线!
对此,顾珏心知肚明。
“他们定的条件是多少?”
“票房达到——三千万!”
程明的语气听着十分沉重。
“三千万吗...”
顾珏没有询问对赌失败后的赔偿金价额,因为那绝对会是一笔天文数字!
很显然,这是那些老板为了顾及程明的面子同时,又想要让自己知难而退而想出来的办法。
来源于对这部电影的信心让他很想选择赌一把,但是现实的资产情况却并不允许他这么做!
连拍电影的钱都是程明出资的,所以就算是要答应这个对赌协议,也轮不到他来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