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阿灿,此刻正在千彩湖边上的大街上瞎逛,就在前不久,华府的两个小鬼头直接问我是不是想一直跟着混吃混喝,还是在华太师和华夫人面前,饶是本作者脸皮再厚,也没有脸面继续跟着,作为一个有抱负的大好青年,作为一个男子汉,本作者就不信在这个世界混不下去。
话说回来,现在的小屁孩都这么聪明了吗,本作者想要抱大腿的心思全被他们看透了,幸好他们跑得快,否则我让我的小弟唐白虎教训下这两个小鬼。
事已至此,以后的路得靠自己,华府就不要想了,只是这千彩湖人生地不熟,举目无亲的让我有点伤感,才怪,前面那几个人不是林不循他们吗?他们咋跑到千彩湖来了?难道是为了天火令而来?
现在林不循等人被一个手拿鸡毛掸子的中年男子拦下,还没说几句就被莱娜一拳打在面门上,留下一个黑眼圈,这莱娜真是丝毫不留情,然后拉着林不循朝我这边走过来,完蛋,完全没有地方可以躲啊。
无暇思考,我连忙回过身蹲在了一个小摊贩旁边,这小贩是卖水产品的,有很多彩色的鱼,应该是千彩湖的渔获,而且还有几只金黄色的王。
林不循他们很快就来到我的身后,为了防止露馅,我便对面前的摊贩大叔说道:“大叔啊,你这王怎么卖?”
“我这儿不卖王。”摊贩大叔回道。
“你不卖王?”我听完一愣,你不卖王还跑这来摆摊,便指着黄金王问道,“那这是什么呀?”
“这是甲鱼!”摊贩大叔解释。
“甲鱼就是王啊!”我强调起来。
“是吗?甲鱼是王吗?”摊贩大叔满脸不可思议。
“甲鱼不是王吗?”这大叔可把我整不会了,让我有点怀疑人生。
“那,那鳖是什么呀?”大叔最后的反问。
鳖?是啊,鳖又是什么呀?咋回事,难道我所熟悉的世界观在这个世界不顶用了?在这个世界王和甲鱼还有鳖是不相等的?
“是呀,来娜姐,那鳖又是什么呀,咋和王不一样呢?”我身后传来了小修女的声音,是玛琳,林不循等人此时就在我的身后。
我擦,大意了,没想到我装模作样的买王反而引起了林不循一行人的注意!他不会认出本作者吧?
“别听他们胡扯,一看这两个人就是没文化的主,读书的时候不认真听课,现在吃了没文化的亏!”莱娜说道,“玛琳,你记住,鳖就是甲鱼,甲鱼就是鳖!王是骂人的话,你可千万不要学!”
“嗯,我知道了,莱娜姐,以后我定会向你们多学多问,没文化真的太可怕了!”玛琳认真的说道。
“……”玛琳妹子,莫非你是在暗讽本作者没文化,要不是现在不能回头,我非得跟你好好争论一番。
“怎么了?”这是另外一个女性的声音,我之前没听过,应该是那位第五红叶的声音了。
“没,就是觉得这个人的背影有点熟悉罢了,算了,这也没什么好看的,我们先去找住宿的地方吧!”林不循说完之后率先离开了这处小摊,其余人员也跟着一块走了。
待林不循等人走远了,我才悻悻地抬头看他们的背影,好险啊,幸好没有被认出来,本作者穿越过来时穿的衣服在昨晚被那位白衣女子拿走了,此刻穿的衣服还是唐白虎送的,值得庆幸的事我昨晚去后山的时候没有把回溯之眼和天火令带在身边,要不然就亏大了。
“小哥,这王你还买吗?”摊贩大叔见我要走,赶紧拉着我的手问道。
“买,我买个锤子!”
我气急道,本作者的世界观差点被你给整崩溃了,你说你这么大年纪了,甲鱼和王愣是傻傻分不清楚,活该你没生意。
甩开摊贩大叔后,我朝着林不循他们过来的方向走去,这样子总该不会再撞见他们了吧。没想到才走了没几步,就被一个拿着鸡毛掸子头戴纶巾的中年男人给拦住了,我定睛一看这不正是面门被莱娜揍了一拳的那位嘛!
诸葛小明
种族:人族;
职业:神算子;
副职:未知;
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