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1 / 2)

?所有人都说秋天是北京最好的季节,也的确如此,这个季节的北京天空蓝得让人心醉,阳光温暖让人心软,黄的叶子红的叶子美好得让人心乱。程紫鸢就是在这个美好的秋天回到了北京。

她毕业前向北京几所有心理学专业的著名高校投递了工作申请,她在网上看到公安部的相关部门竟然也招募心理专业研究生,顺便也投了简历,根本没抱什么希望。没想到的是,收到的第一份offer竟然来自那里。

程紫鸢第一天报到,程栈很早就下班回家给女儿做饭。紫鸢回到家,闻着香味钻进厨房,像小时候一样,一边看着父亲切菜下锅翻炒,一边跟父亲闲聊。

“爸,我们部门头儿的名字可怪了,叫朱非白!你听这名字,矫情吧!”

程栈听到朱非白的名字,大笑着说,“你落到这家伙手里了,够你受的啰!”

“啊,爸,你认识朱非白?”

“十五年前是我的兵啊!嗯,这个朱非白有点本事的,好好跟他学学。”

“啊?当过特种兵啊?完了!从您手下出来的兵!完了,以后肯定有我们受的!”

程紫鸢伸手接过程栈刚炒好装盘的菜,走出厨房往餐桌上放着饭菜,回头喊了一句:“对了,爸,我们后天就要报到,说是今年新进的学生拉出去集训,我又不能陪你了!”

程栈挥挥菜勺,“我还不老呢,用不着你天天陪我。你呀,在美国呆了好几年,到公安部这种单位,说话做事要注意一点,毕竟环境和身份不一样了,知道吗?”

程紫鸢娇嗔地回答,“知道了,老爸。对了,爸,我就明天一天假期,我想叫上斯思和大头来家吃饭,吴叔叔和陆阿姨也一块叫过来。我在洛杉矶的时候,室友是个广州妹子,可会煲汤做菜了,我学了好几手呢。”

“好啊。”程栈想起什么来,“明天是周六吧,叫上高一白来怎么样?他总打电话来问候你呀?”

高一白往程家电话打得勤快,自然不是问候他这个程叔叔。老连长高建国和夫人都是事业型的父母,高一白少年时代在程家混吃混喝的日子也不少,说起来,高一白比程紫鸢、吴斯思她们要大上六七岁,他都上大学的时候,紫鸢她们刚上初中,不过,毕竟是青梅竹马,高一白对程紫鸢一直很关心。

紫鸢做了个鬼脸,“您要是愿意邀请他,也可以!不过我声明他是您的客人噢!”说完起身要回自己的卧室。

“等等,鸢鸢,先别走,跟你说个事儿。”程栈连忙叫住女儿,紫鸢回来一个多星期了,他一直想找个合适的机会跟她说说秦襄的事情。

程紫鸢无奈地坐回到沙发上,“爸,一年多没见,你怎么变得婆婆妈妈的?”

程栈自嘲地笑了笑,“谁让我现在又当爹又当妈的呀!”

程栈拉过女儿,给她递过去一只洗好的苹果,思忖着如何把事情说得简单一些,一抬头,看见餐边柜上放着的那张婚礼合影,“鸢鸢,那张照片上爸爸的战友你都认识吧?”。

“你是说那张照片啊!”紫鸢顺着父亲的视线找到了那张她从小就熟悉的照片。“除了伴郎伴娘不认识之外,其余的人我当然熟悉了。”她有些奇怪父亲怎么说起那张照片来。

“那个伴郎叫秦泾阳,是我们要好的战友,牺牲二十年了,那时候你才两岁半,你当然不会记得;那个伴娘是你妈妈年青时最好的朋友,从小一块长大的,你们现在都叫闺蜜吧,她叫楚青,不过,她后来也因为车祸去世了。”

程紫鸢从来没有听父母说起过这段往事,只是隐约记得母亲每年夏天都要往东北的呼伦贝尔草原跑上一趟,说是要寻找朋友的遗孤,难道就是这对早逝的夫妇的孩子?

“他们夫妇先后离世,留下一个孩子,阴差阳错被草原上一家蒙古牧民收养了,我和你妈妈找了好多年都没有找到。没想到,一年前,我竟然阴差阳错地找到了他。”

程紫鸢听得睁大了眼睛,“爸,故事很传奇啊,这要是交给好莱坞的编剧来,一定能整出个特火的剧集来。”

程栈听到女儿的话,皱了一下眉头,可是一想,他们这一代人的情感十字架,没有必要再要求下一代再去背负。他已经付出了顾慕飞的健康和生命,他不想让女儿再去承担这些往事。他简洁地继续讲述,“他就在我们军校念书,一年前毕业被飞鹰选中,现在就在高一白的中队当狙击手。”

程紫鸢盯着父亲,咬着嘴唇,转了一圈眼珠,突然笑了起来,“爸爸,我明白了,你是不是想叫上你这个战友的遗孤,明天跟高一白一块过来,好啊,他叫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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