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决定了两个人的死刑。。
本来,这种事是我不愿意发生的。
但是又无可奈何。
也许,长生和悖乱是无法共融的吧。
有些东西我也无能为力。
是的,生活中很多事会决定一个人的生死。就算是很不起眼的小事。
但那是正邪的分化黑白,只是一般人见不到而已。
逾越基本的人伦道德。也就没有做人的权利可言。
争名、争色。还是用不正当的手段。
不仁不义。破坏力强大。也就无法通融容忍。
生死本是小事,但是断绝一个人上进的时间段和可能性却是大事。所以我犹豫了。但是现在我想明白啦。
不管为什么,我的世界,不能被他们所主宰。不能颠倒悖乱。
我既然已来。也就没有一味忍让的道理。是他们错啦,就得承担这个结果。对不起,我无地可让。是你们自己寻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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