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不其然,在一声惊雷之后,一道闪电正好击中那只苍鹰,于是,我看到他踉踉跄跄地坠落在我不远的前方。
我赶忙跑过去,查看他的情况。他的羽毛被点燃,身体被劈的焦黑,他的呼吸急促,喉咙里传来一阵阵响声,好像咽喉里卡了只知了。
“你没事吧,告诉你别在打雷的时候飞翔,你怎么不听啊?”我问他。
“哈哈哈哈,劈得好,我就该被雷劈!”那只鹰回答。
我一头雾水地问:“哈?你脑子有病啊?为啥找雷劈啊?”
他苦笑了一下,向我讲起了他的故事。
他叫提比略,在前几天,他的父亲为了他和她母亲能填饱肚子,在雷雨天出去觅食,结果被雷电劈死了,他的母亲知道他父亲的死讯后,也生了一场大病,最后郁郁而终。
“我的父亲,我的母亲,都直接或间接地被雷电夺去了生命,所以啊,我要,我要让老天爷知道,你尽管能用闪电夺取我们的生命,但我们却没有被你打败,你尽可以将我毁灭,但是你就是打不败我!”提比略说着,哈哈大笑起来。
他挣扎起受伤的身体,要继续飞翔。“喂喂喂,别飞了,你再被劈一次,肯定就没命了啊!”我连声劝说也没令他改变主意,他哈哈大笑,说:“死就死,我不怕死,我只是要让坐在天堂的电视机前看人间现场直播的上帝知道,我提比略是不会放弃挑战他的,来啊!上帝!我看看你到底有什么能耐!你尽管可以将我劈死,我不怕你!”
“唉,好吧。”我叹了口气道。我明白,不管我怎么劝说,提比略都是不会改变主意的,他疯了,因为一个人不疯是做不出单挑闪电,单挑上帝这种事的;但他也没疯,因为疯子只是去做,而不知道自己为何要做这事的。我想,提比略是幸福的,至少比我幸福,因为他的生命的荣耀掌握在他自己手里,而我呢?我生命的荣耀在于我的犀牛角,它随时有可能被人锯掉。
于是我不再管他,我只是在心里默默祝福,祝福他不要被闪电再次击中吧。而我呢,我还要继续赶路。
我继续走在路上,走着走着,天色渐晚,我想找个地方休息。
但又走了没多久,我就感觉好像听到了有人在呼救,我朝着声音的方向走去,随着我离声音的源头越来越近,我才更加确定了,的确有人在呼救。
我走近一看,竟看到一只幼小的狼被沼泽死死缠住,他的大半个身子都陷入了沼泽里,只留着前腿和头还露在外面。
那头狼看到了我,似乎终于抓到了一根救命稻草似的,向我呼救道:“犀牛叔叔,您能救我出去吗?求您了!”
我赶紧稳定他的情绪到:“没问题,我这就救你出来,你先不要挣扎,越挣扎陷得越快!”
我赶忙四处寻找,想找到一件能救小狼出来的工具,在寻找了几分钟无果后,我终于发现了一根长在树上的藤条。我连忙咬住藤条,将其从树上扯下来,然后跑回了小狼所在的沼泽处。
我向小狼扔出藤条,告诉他:“咬住藤条,我拉你出来!”
小狼赶忙听我的指示,咬住了藤条,我则咬住藤条的另一端,调动脖颈和腰腿上的肌肉,慢慢地将小狼救了出来。
救他出来之后,我才长长地舒了一口气。
“谢谢你,犀牛伯伯,谢谢您救了我。”小狼双眼含泪的说。
“小事小事,话说你为啥会陷进泥里呢?”我问小狼道。
于是乎,小狼给我讲起了他的故事。
原来,我眼前这头狼可不是一般的狼,他叫迪瑟,是整个非洲东部大草原上最大的狼群的首领的独子。他因为不想按照他父亲的旨意继承统治狼群的权利而离家出走,但因为不熟悉附近的地形,迷路走到了沼泽里,这才陷进了泥里。
“哇,你竟然是狼群的王子啊!话说你为什么不想统治狼群呀?统治狼群不是挺好的吗,有那么多狼都要听你的命令,可谓是一狼之下万狼之上啊。”我问他。
迪瑟说:“我也不知道,我就是不想当狼王,我想像个游吟诗人一样浪迹四方,去冒险,去探索世界。”
听到他这样说,我感觉有些不可思议,但我还是尊重他本人的观点,于是我对他说:“嗯,每个生命都有权利过属于自己的生活,按照自己的想法度过这一生,才是最大的成功。但是啊,迪瑟,你这样离家出走是很危险的,而且你的父母一定会担心你,听我的话,回去吧,我去劝说你的父亲,让他放弃让你当狼王的想法,怎么样?”
听我这样说,迪瑟打算回去了,一路上,他和我有说有笑,通过他的谈吐我就知道,这孩子绝不是凡人!将来必能有大作为。
来到狼族的领地,一头头狼看到我这么个犀牛的到来,都显得惊奇不已,同时,也展露出了极强的攻击性。
走着走着,我只见一头极其健壮而器宇不凡的狼朝我走了过来,远远看去,见他根根毛发似银针,双目幽绿如翡翠,颗颗狼牙恰是钢筑铁打,一对利爪如同铁片银刀。
他看到我之后,一声呼喊,那气势,一定是狼王没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