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足饭饱,阁老让罗秘书开车送韩春明回家,不过却被韩春明拒绝了。他打算自己走回去,一边醒酒,一边考虑事情。
现如今,摆在韩春明面前有三件重要的事情。
第一,珐琅彩小碗。
韩春明得想办法从破烂侯手里赎回来另外三个珐琅彩小碗。这是关老爷子一生的梦想,韩春明说什么也得帮关老爷子办到。
第二,高考。
本来呢,韩春明是不打算参加高考的,因为上大学对他来说,完全是没有任何意义的。但刚刚和阁老吃饭时,阁老却明里暗里的告诉韩春明,一定要参加高考,一定要拿到大学文凭。
韩春明不明白阁老为什么如此劝导自己,可既然阁老都这样明示了,韩春明肯定也得去参加高考。
第三,布局未来。
现在已经是十年代末了。再过几年,手机与个人电脑便会大面积投入使用,信息时代的帷幕即将展开。
韩春明必须在信息时代到来之前,抢占先机,用他最大的优势,建立起属于他的科技集团与科技研究中心,为未来的互联网、电子商务做长远准备。
……
韩春明边走边想,不知不觉,竟然走到了破烂侯家门口。
破烂侯是韩春明好几年前认识的一位收藏家,也是关老爷子的死对头,另外三个珐琅彩小碗的拥有者。
韩春明跟他有过五毛钱之缘,两人也喝过不少次酒,算是半个莫逆之交。
“既然来了,进去看看破烂侯吧。”
韩春明瞅了一眼,见破烂侯家门虚掩着,便推门而入,走了进去。
他跟破烂侯之间,不用太过客气。
然而,刚刚进屋,韩春明就听到一个女人跟破烂侯说道:“爸,我那口子伤口感染,在家正发着烧呢。我要是能挺过去,我也不想过来麻烦您。您看,您能不能伸手帮帮我?”
女人名叫侯素娥,是破烂侯的女儿。
因为嫁给破烂侯仇人儿子的缘故,导致破烂侯很多年都没有理会这个女儿。当然,女儿侯素娥也没有理过破烂侯。而之所以侯素娥现在会出现在这,完全是因为一个字,穷!
侯素娥的男人得了重病,现在躺在床上昏迷不醒。侯素娥想送她男人去医院,可身上却一分钱都没有。实在没有办法了,侯素娥才找到了破烂侯这。
“唉,造孽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