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王这回都觉得有些莫名其妙。
阿芝红着脸指了指他的脸,还有脖子、手臂、衣服。
原来是那些口红,虽然擦掉了,但是红印还在,还有淡淡的香味。
鬼小姐不是生气他在外面勾三搭四,男人嘛,馋嘴猫似的,没有不偷吃的,回家就好了。
可是在客人面前这么丢人,连她这个女主人也没了几分面子。
鬼小姐不知道还有更丢人的,刚才力王被咬的时候。
宋子豪就在前面开着车呢。
好在就考虑到之后自己可能要在这边住,于是也给自己买了几套衣服。
要不然穿着一身口红印的衣服,多少有点尴尬。
鬼小姐吃醋了,这很正常嘛,鬼小姐,这个傲娇的小姐。
不吃醋才不正常!
于是,换好衣服的力王,在底下享受着阿芝用美人捶捶腿的享受。
楼上吃醋的鬼小姐,正躺在床上,生着闷气。
扯着自己身上的衣服,扯着扯着,她突然发现。
自己身上穿的还是死的时候烧的那些衣服。
完了,刚才是不是给他丢人了?
连阿芝那个丫鬟身上穿的都是昨天晚上烧的那些衣服。
不过,他烧给自己的那些衣服也太羞人了吧?
不是露胸就是露背。
还有那些奇奇怪怪的袜子。
真是羞耻人呢!
就在鬼小姐回想着方才的事情会不会给力王丢人的时候,力王突然想到了什么。
他的大哥大还在宋子豪的车上。
这不是重点,重点是他要打电话给宋子豪,让宋子豪等下来的时候买个电视,再买个天线。
这样自己不在家的时候,鬼小姐才不会无聊嘛!
谁家的鬼小姐,谁宠嘛!
之所以要介绍宋子豪。
那是因为力王,他断定宋子豪一定会落入自己囊中。
那么今后出去找鬼的话,要带着鬼小姐和阿芝。
那么另外还得有人开车吧?
虽然鬼小姐会飞。
虽然以他的速度并不比飞的慢,可是鬼小姐在天上飞,他在地下跑,很没面子的。
再说了,以他现在的本事,也不称得上一声大佬了,大佬怎么能没有司机呢?
一通电话打给还在开车前往寻找小马的宋子豪。
轻松搞定了电视和天线。
接下来就该等天黑了。
如果他没有开车的话,今天发现的那具女尸就是被岛国半鬼半尸的那只吸血僵尸咬死的。
自己那便宜小姨妈何芬妮,就会遇到她人生的一大坎。
头戴红玫瑰。
一首玫瑰,玫瑰,我爱你,永远出现在人们的心底。
又蠢又笨,还不爱戴口罩。
但是不管怎么说,当初她有收养自己的心是好的。
自己眼皮底下让她说了这种事吧,说不过去。
另外还可以顺手救一下只打巅峰局的衰佬。
毕竟自己以后可是要跟这些东西打接触了,总得有个专业的人士来解决一些事情吧。
而且今天晚上也是一个可以直接和警队上升达成一个联系的机会。
毕竟他只是一个人,很多事情都需要借助人力。
而在港岛,有什么事情直接找警队肯定比他自己一个人瞎捣鼓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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