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这辈子最起码都会经历过一次真挚的爱情,或许是双向奔赴,或许是飞蛾扑火。
孙志清为人不畏强权,刚正不阿,如同钢铁一般强硬的性格自然为他树敌不少。
当然,不乏有好感的人。
瑞姐就是其中之一。
她永远忘不了自己当初在万福县求生,出门摆摊被混混纠缠的时候,所有人都冷眼旁观,只有孙志清出面解救自己,那时的孙志清,只是一个刚刚进单位的小菜鸟罢了。
十多年过后,孙志清已经成为万福县人们口中的清正廉洁的代表人物。
而瑞姐,则成了这处小酒馆的老板娘。
“嘶~”
瑞姐坐在满地狼藉的小酒馆内,点了一根细支烟,这盒烟她已经抽了差不多半年,平时她没什么烟瘾,只有在苦恼的时候才会来一根。
林耀平静地看着她,继续等待瑞姐说着自己的往事。
“后来我们见过一次,我们这辈子根本不可能,完全就是两路人,他的亡妻在他心里位置很重,更何况,他还有自己的孩子。可是这些我完全都不在乎。你说,林耀,我是不是很傻?”
林耀愕然,他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爱情这种事儿谁又说得准呢?
“姐,你怎么不把这事儿告诉孙志清?”
“你又怎么知道,他不会知道这件事?”
瑞姐淡笑着回答林耀,随之把烟头熄灭,然后满怀期望的看着酒馆门前,林耀顺着瑞姐的眼神看去,只见一个长相平庸,眼神中却带着无比焦急的男人正火急火燎向这边跑来。
“看来,我应该走了。”
林耀只觉得自己若是再不走,自己的脑袋会跟白炽灯一样明亮,他不算是很圆滑的人,但最起码的眼力见,他还是有的。
“你没事吧?”
男人出现在两人面前,先是用温柔的语气问着瑞姐。
突然话锋一转,虎视眈眈的看着林耀,冷声问道:“你是谁?”
“我叫林耀。”
林耀友好的伸出手,男人轻轻点头,与林耀握手示意:“我叫孙志清。”
林耀没再过多跟孙志清交流,只是与瑞姐道别,他在这儿也没什么意义,离开了小酒馆。
君龙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