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家伙,万一年就可以了?
这娱乐圈,果然有点离谱,贫富差距这么大吗?
按道理来说,高启兰这个角色一出来,她的身价应该也会跟着水涨船高才是。
却没想到,实际情况和苏宇想象的有点大。
并且,违约金只需要赔偿万就可以了。
当然,签约条件是根据她本人的意向。
有的明星甚至不想要底薪,直接拿五五分成就行了。
有的明星,或者说只想签三年,或者五年。
底薪并不是评判艺人的唯一标准,这仅仅只是一个最低保障而已。
好比当年的杨蜜,在上世影业的时候,一分钱的底薪都没有,拿的只是三七分的合同。
而这个隆倪,她的合约马上到期,只想签约三年,所以要求也不高。
但苏宇签约标准最低十年起,三年是不可能的。
三年时间,说的难听一点,还没回本呢。
于是,苏宇调整了一下,签约条件,随后给高启兰发送签约邀请。
签约条件,调整为,固定年薪万,外加%的分成,但是签约时间为十年。
至于愿不愿意签约,就得看隆倪本人自己怎么想的了。
签约邀请的时限为三天,三天后隆倪没有回复,那就视为自动拒绝。
苏宇那时候就可以签约下一位艺人了。
隆倪兰这边,她现在的公司合约时间还有半年。
半年时间到了,要么续约,要么寻找下一家。
因为当初这家经纪公司和她签的是保障合同,所以双方之间的自由度很高,并没有那种所谓的绑架性质。
什么时候高启兰想换公司,什么时候都可以走,只需要赔偿一年万的违约金就可以了。
因为作为一名二三线的艺人,她并不能为公司带来多大效益,也没有很大的粉丝效应。
可以说,在她的公司,有很多这样的替代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