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上车,珍妮玛从置物箱里拿出一把点马格南左轮手枪,递给王法,认真说道:
“他们至少有人,火力充足。”
“且都是黑帮分子,黑尼,也许还吸了不少茶叶,很可能处于极度兴奋不怕死的状态。”
“你有权利可以以正当防卫的名义杀死他们所有人。”
“但在完事之前,我不能通知警局请求支援。”
“因为今天是周末,我无法申请拘捕搜查令。”
……
王法手里把玩着这把崭新还冒着枪油味道的大口径左轮,听着珍妮玛的叙述。
很快,便了解了事情的全貌。
珍妮玛属于那种标准的美式大学生,刚毕业,年轻,有冲劲,还没有经受过社会的毒打,所以还有点理想之类的东西。
一次在街上巡逻时,珍妮玛注意到停车场里有几个黑尼鬼鬼祟祟的在商量什么事情。
悄咪咪跟上去,珍妮玛就听到。
几个黑尼,准备对洛圣都西海岸公路上的一个银行下手。
标准的银行抢劫差事。
但,那家银行的安保措施很严格,几个黑尼,仅凭一把小手枪是吓不住人的。
所以他们准备购买一些非法的大杀器,比如手持加特林,和用来炸保险门的榴弹发射器。
注意到这点后,珍妮玛立即上报了所属的蓝丘警局。
然后,她的行动要求被拒绝了。
原因很简单:黑尼还没有犯罪,而且珍妮玛只是偷听来的消息,属于不正当证据,而且也没有实质证据。
最重要的是!
那家银行的所在地,不归蓝丘警局管。
洛圣都的七个大区,都有各自的专属警局管辖。
而且越界办案是一个很麻烦的事情,外国佬对这事很忌讳,条条框框太多。
种种原因加起来,上头就果断拒绝了珍妮玛的行动请求。
气不过,珍妮玛就想在周日自己行动。
但她高估了自己本事,反被那几个嗑嗨的黑尼给绑了。
于是,听到这里。
王法就知道珍妮玛这倒霉娘们为什么会让自己帮忙了。
在阿美莉卡,或者说在全世界大部分国家。
警察办案,必须要讲求一个叫“程序正义”的东西。
简单来说就是,如果警察没有的拿到来自上司行动命令,没有得到批捕令。
那么就算警察明知有人即将要犯罪,那他也不能插手去管。
否则,罪犯请来的律师,就一定会抓住这个问题猛攻。
你没合法的手续就抓人,你这是越界办案!
你没有拿到搜查令就擅闯民宅,我可以反过来告你非法入侵!
所以一般最后的结局,就是警局不光要无罪放人,甚至还得另外赔给罪犯一大笔钱!
罪犯就此凭空洗白不说,警局还要跟着丢人,甚至要公开道歉。
尤其是涉及到黑人的案件就更要慎重,那帮傻逼别的不行,拿舆论造势搞事的本事很大。
比如那个大名鼎鼎的,用膝盖压死一个黑尼的案件。
那傻逼黑尼本身就不是好东西,白警膝盖碾压也属于合理行为。
但就是因为被人拍下来闹起舆论,加上警察是白人,事情就变了味。
所以,想来想去,王法还真是最适合干这活的人。
没有身份限制,还是黄种人,也没有种族歧视这类的BUFF。
最重要的是。
这事属于好市民见义勇为,为洛圣都匡扶正义!
这你总没话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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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好凉啊……一点鲜花打赏都没有,有人看吗or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