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仅可以提供顶级的录音工作室,并且在魔都和京都两地,都会为他陪伴高档的住宅公寓、汽车、营养师以及一切衣食住行的服务。
其中的条件看的张恒一阵头疼。
合同有效期为二十年,其中每年张恒都必须完成五十场通告,以及至少一张专辑的发行。
并且秋秋音乐渠道接下的商业演出,广告,代言,张恒也必须全部接受。
这一切的底薪为,每年三千五百万...
张恒在前世就已经深知娱乐圈的黑暗。
在大学时期他是个电竞爱好者。
那个时候不了解娱乐圈规则的他,就已经通过某个电竞俱乐部的合同纠纷,感受到了一纸合同就能毁掉一个人的可怕。
因此,在斗音大厦的会客区里,张恒直接拒绝了这两家音乐头部公司开出的一切条件。
因为,他要让《父亲写的散文诗》这首歌,可以被每一个想听的人免费下载和播放。
但一想到自己现在还住在弄堂里的破出租屋,张恒随即提出了要转变合作方式的建议。
那就是将这首歌的独家播放权,只卖其中一家,而他开出的条件是三千万的现金!
并且,这首歌后续的版权收益,比如作为某部电影的主题曲等等,都依然全部由张恒所持有。
“两位,这就是我的想法,谁能够接受这个条件,咱们现在就可以把事情定下。”
网一云那边派出的专员有些为难,声称要打个电话汇报给上级。
而一向以豪横著称的秋秋公司则立刻答应了张恒的提议。
因为在他来之前,公司的法务部门和财务,就已经给出了明确的预案。
张恒的报价非常精准,如果只是单单歌曲的独家播放权,他们能出价的极限也就是三千五百万。
因此,这件事情就在当晚被定了下来。
张恒穿越后,第一次跟娱乐圈有了正式的金钱交易和法律契约。
这一切都要归功于,当初被当做流量吉祥物被请来斗音晚会时,自己对陈凯提出的那个要求。
“晚会自己演唱的歌曲,我要保留所有的版权。”
目前自己的斤两,最多只是一颗摇钱树,即便有系统的加持。
那也最多算是一颗永远不会枯萎的摇钱树。
要想在这个物欲横流,尔虞我诈的娱乐圈彻底站稳脚跟,他的路还很长。
(之前一章开车被逮住了,正在审核,很快就能恢复,请大家稍安勿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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