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1 / 2)

说干就干。

后面的几日,我每日天一亮便跑去白姐姐所住的客栈找她。而风牧呢,每日早早地就走了,白日里他都是忙于自己的事,每日都是夜间我已回了房修炼完了乘风去,都睡下了,他才回来。我气息一直都很轻,因此他似乎并不知他每晚回来时我都醒着。而是每日回来时,步履本稳健沉重的他,都是轻手轻脚地在床帘的另一边歇下。

而且,我这房搭子风牧确实贴心,每日虽走得比我早,但却都端了早餐盘放在桌上等我起来了用,还会留不同的字条给我,譬如:“有事外出,晚上回来,勿等。”

再也不像之前那样,总是不告而别。

他这样的转变,倒是让我也很是受用。

于是我每早出门前,都要在他的字条上写两个字:“已阅。”以表我对他的回应。

再说白姐姐这边。

令我十分惊讶的是,一些简单的拳脚,白姐姐都是一学就会,十分聪敏。

霜儿虽然要慢许多,但也特别勤奋且肯下苦功。

因女子与男子的力量终是悬殊的,因此,我便着重教了白姐姐和霜儿一些借巧力回防和脱困的技巧。白姐姐的身形本就轻盈,这些技巧她用起来十分顺手。

我心中感叹着,若是白姐姐从小长自江湖,说不定到此时也是江湖上颇有名气的人物了。

只可惜她出生于闺阁,心思却不在闺阁,向往的是江湖。

我望着练功的白姐姐,看着她白皙的皮肤,姣好的面容,柔弱的体态……连我这样一个女子都心生怜爱,更不要说那些心怀不轨的人了。

于是我疑惑地问道:“白姐姐,你离家一年多了,竟是头一回遇到劫匪吗?”

白姐姐点了点头:“嗯……此前我也听说世道乱,开始也是小心谨慎的,后来一直也没遇到过什么事,因此也宽心了下来,谁知此次竟然遇到这种事。”

我觉得奇怪,这样一个大家闺秀,带着两个不善武功的随从走在路上,而且身上还有不少银钱,竟然此前没有恶人盯上?我前几日不过是多听了两日说书人的故事便遭遇了那等事……

我只道是白姐姐有福气,定是老天在相助于她。

我又担心道:“姐姐,江湖上坏人也挺多的,你这样不利于行走江湖,走!泠儿带你去乔装一番。”

而后我便领着白姐姐和霜儿去买了一身男子的行头。

她俩换上男装后,刚开始我看着的确感觉十分别扭,看久了也就习惯了。白姐姐倒是很满意,对着镜子左看右看,道:“早该穿着男子的行头的。”

路过武器店的时候,还顺手给她俩一人选了一把小匕首,让白姐姐和霜儿随身携带着,以防万一。

回到白姐姐的住处,又继续让她俩练了起来。

看着白姐姐认真练习的模样,倒真有几分翩翩公子的意味。

很晚了,我才与白姐姐用了饭,用饭间白姐姐点了一壶酒,这是我生平第一次饮酒,饮得很是豪爽,这酒都不知添了几次。

我俩边聊边饮,很是痛快,虽然头上晕乎乎的,可只觉得开心得紧。

告别了已经晕得呼呼大睡的白姐姐,我就要回程,霜儿还执意要送我,我赶紧摆摆手:“放,放心吧,我…我云某人轻功绝然,逃跑技术天下第一!哈哈哈,出不了事的。回…回去照顾好,姐姐…”

说罢,我自我感觉很潇洒地头也不回地走了。

回程的时候,我迷迷瞪瞪地望着天上,眼中月亮都变成了三个。

还好我虽迷糊,但也顺利找到了住处。

步伐凌乱中,我不慌不忙,一个跳跃,又是翻窗回了房。

谁知进窗那一下,忘记了窗边还有桌子椅子的。

直接一个脚滑,摔在了地上。

我却一点也感觉不到疼痛。

酒这个东西吧,着实厉害,和我宁儿师姐的迷药有得一拼,这么摔着了也不觉得疼。

我便原地趴下了。

就一这么趴下,我的眼皮子便沉的厉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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