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这个人,很乖,很正。
按照父母的要求,我板板正正地完成学业和生活。
但人,不可能永远是好的一面。
我没法发泄的情绪,都被我扔进了互联网。
所以对我来说,互联网世界和现实世界,是万万不能联通的。
我常在网上发些发疯视频,有的会露脸,但大部分都有所遮掩。
我从没和身边人暴露过自己的网络账号,甚至连ID我都进行了伪装。
就连分享,我都会特意切换成小号,再去搜索同样的内容,然后分享给身边人。
以此来维持一个,单纯正常而友善的现实人际形象。
大号......
都是我的发疯痕迹。
我特别喜欢在互联网发疯,我享受那种无人认识的快乐。
这是唯一一个,能让我忘却生活,忘却身份,忘却环境的地方。
当然,我不当喷子,不当黑子。
不是我道德底线高,纯属是骂不过。
人乖久了,连骂街词汇量都不够充足。
骂了半天,气没撒出去,反而憋了一肚子火。
更emo了。
所以当喷子或黑子,在我这里,是个赔钱买卖。
嗯,我这点可怜的道德,就靠着菜鸡的吵架能力维持着。
可能是人生走得太循规蹈矩了,
我总是被一些危险的东西吸引。
我喜欢8+1,喜欢凌晨的街道,喜欢自由的东西,喜欢危险而迷人的关系。
不是有句话说,“比起爱玩的人,我太过于无聊。可比起踏实的人,我又太过轻浮。”
可我觉得,他,Ty泰。
是和我一样的人。
他说着自己在互联网上挨骂的经历,但也说了他自己不想成为那样的人。
说了自己很迷茫,却也说了想要一直成长。
他危险,但是又保守。疯狂,但是也理智。
这就是他给我的感觉。
怎么说呢,
我就像是一个18岁的学生妹,第一次走进酒吧。
而他是酒吧里,为了梦想而苦苦坚持的吉他手。
都是迷茫而找不到出路的人。
不过不同的是,他并不清贫。
对我来说,那天实在是太过愉悦。
我觉得一切都是未知而新奇的,充斥着一种奇异的自由气息。
新鲜。
自由。
迷人。
所以沉沦的那一刻,我大概是有意识的。
但我选择了放纵,任由自己掉进这个奇异的梦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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