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可是,味道并没有问题,不如说,做的那么软味道渗进去更加入味了。”
李朝歌见贝尔法斯特不信,便直接用手拿起一块掉进酱汁里的肉递到贝尔法斯特嘴边。他刚刚洗完手,倒是可以直接拿不用筷子夹。
“来,吃一口。”
“那,多谢主人...唔,这鸡肉...”贝尔法斯特本来还觉得味道会很差,没想到完全不赖。
“还挺好吃的吧,虽然煮的太烂都不成型了,但味道并没有变差,倒不如说鸡肉更烂更入味,现在可以当作另类的手撕鸡吃。”
李朝歌不太会说话,更不会安慰人。但他知道行动是最好的语言。
“其实我更喜欢吃这样入口即化的,这样大部分我都能吃下去。”
“要再来一块吗?”
李朝歌见贝尔法斯特已经吃完那小块鸡肉便又从骨架上撕了一块下来递到贝尔法斯特嘴边。
贝尔法斯特犹豫了一下,低头张开小嘴,露出洁白漂亮的贝齿,轻轻咬了下去。
“现在不自责...呃...”
李朝歌正想说两句,拿着肉的手指突然被一股温热包裹着。
“嗯,非常美味,多谢主人款待~”
贝尔法斯特重新直起身子,用手帕擦了擦嘴唇边上的油、水,对李朝歌眨了眨眼睛。
这贝尔法斯特,又来了。
在李朝歌印象中端庄贤淑、优雅大方的贝尔法斯特,出乎意外的喜欢撩人。
荤菜李朝歌已经准备好,接着贝尔法斯特炒了两个青菜再煎了几个蛋,两人便开始吃晚饭。
虽然贝尔法斯特说自己不怎么会做中华料理,但是李朝歌却觉得贝尔法斯特做的青菜和煎蛋都比自己做的好吃多了。
贝尔法斯特也没放什么奇怪的东西,只是正常的炒菜。
但油盐和火候贝尔法斯特掌控得非常好。
恰恰这一点是不怎么炒菜的李朝歌所欠缺的,所以李朝歌才选择了电饭煲来做童子鸡,因为那样不会出现火候不够不熟的情况。
李朝歌这一餐吃的非常好,就是有一点,贝尔法斯特太过热情了。
“主人,轮到贝尔法斯特喂您了。”
贝尔法斯特用筷子夹起一块菜心,专门递到李朝歌面前。
“贝尔法斯特你自己吃就好了。”
李朝歌有些汗颜,贝尔法斯特是不是觉醒了什么奇怪的属性。
“啊~”
贝尔法斯特不为所动。手臂稳稳地端着筷子,笑吟吟的看着李朝歌。“...嗯。”
李朝歌吃完饭后想打个游戏冷静冷静,想看看他的阿芙乐尔回来没有。
然而在贝尔法斯特搞定家务洗完澡后他又冷静不下来了。
贝尔法斯特再次向李朝歌证明人类干不过舰娘。
在各种意义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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