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朝歌,99年出生,去年刚从大学毕业,出来工作已经半年了。
一开始因为不太懂,随大流从校招来到他工作的第一个公司,在短暂的培训后李朝歌被分配到现场,后来申请调部门,兜兜转转意外的跑到了人事。
不过实际上人事也不好做,李朝歌犹豫很久后才决定辞职。
“主人,我们要怎么去你公司?”
临出门前,换好一身休闲装整个人都是白的贝尔法斯特问道。
昨天买回的衣服用洗衣机洗干净脱水,到第二天中午已经干了,正好拿出来穿上。
“我们打车过去。”
李朝歌还是没舍得让贝尔法斯特跟他一起挤公交,反正也就今天来回需要打车,今天就能交接完毕。
“对了,贝尔法斯特,我们改个称呼。”
“改称呼?在同事面前不叫主人了?”
贝尔法斯特微微一愣,聪明的她立即想到了原因。
在陌生人面前或者私底下这么叫没有问题,但在熟悉的人面前这么叫估计会被寻根问底,指挥官也不知道怎么解释她的身份。
虽然她的确是指挥官大人的女仆。
“那叫什么呢?”
“直接叫我名字就好了。”
李朝歌道,直接叫名字最简单方便,不管是同学朋友亲人都是可以这么叫,贝尔法斯特的身份随时都能转变。
毕竟贝尔法斯特现在还是黑户,虽然说一般不会被查,但贝尔法斯特一看就是外国人,现在又是特殊时期,如果不像昨天穿外套戴上帽子很容易吸引旁人的目光。
“直呼主人您的名字?不行,身为女仆实在是太冒犯了。”
李朝歌想得很好,然而贝尔法斯特并不同意。
“那贝尔法斯特你想怎么叫,叫主人或者指挥官实在太怪异了。”
要是主人或者指挥官这种称呼被年轻人听到了,可能他们还会认为在玩Cosplay或者什么,但年纪大点的就觉得你不正经了。
“亲爱的。”
“哈?”
“呵呵,贝尔法斯特开玩笑的。”
贝尔法斯特换了个称呼。
“叫少爷可以吗?”
“呃,我不是说亲爱的不行。怎么说呢,就是有点怪怪的。”李朝歌觉得贝尔法斯特可能误会什么了,急忙解释。
“如果贝尔法斯特你觉得亲爱的好那就亲爱的吧。叫少爷什么的,这不和主人一样嘛,不行的不行的。”
叫亲爱的就叫亲爱的吧,贝尔法斯特和他的关系那么亲密,叫亲爱的其实也理所应当,只是他不太习惯用这种方式称呼,感觉就像在向周围人炫耀、撒狗粮,这种称呼太过甜腻了。
但叫少爷...还是算了。
这种虽然比起主人好那么一点,有钱有势的大家族子弟才能叫少爷,什么少什么少的。社会上混的好一些就很多熟悉的人叫什么总什么总的。
贝尔法斯特叫这个称呼可能也是想给他长脸,但李朝歌在公司工作这么久,平时也没透露什么,现在都辞职了,完全没必要装什么。
“呵呵,主人,我刚刚真的在开玩笑,并不是真的要叫亲爱的。”
见李朝歌这么紧张她的感受,贝尔法斯特心里很是高兴,不过该说的还是得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