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哈!雷伢!”
“好久没见到你了!小家伙!”
胖子就是集梦屋的老板,真名叫做瑞恩·犹达。
不过认识他的人都不会叫他的名字,而是亲切地称呼其为“花格子”。
绰号的由来正是瑞恩·犹达的着装,因为他常年穿着一件格子衬衣。
见到故人,集梦屋老板高兴得胡子都翘了起来!
他一把抱住雷伢,恨不得将雷伢举过头顶。
“喂喂喂,花格子,每次来你都这么热情,是不是吃错药了?”
雷伢差点被花格子的肥肉挤得喘不上气,忍不住吐槽起来。
“哈哈哈!这就是集梦屋的热情!感受到了吧!”
话音刚落,旁边那堆毛绒玩具也跟着附和起来:
“这就是集梦屋的热情!哈哈哈哈哈哈……”
花格子正准备好好捉弄下昔日老友,突然发现旁边还站着一位容貌出众的少女,这才松开了雷伢。
“哦~尊敬的小姐,抱歉~”
“请不要介意我们男人之间叙旧的方式~”
缇娜心中闪过一堆问号,她从没有见过如此奇怪的家伙。
不过看在可爱的毛绒玩具面子上,还是礼貌地点头示意。
这时,花格子将脑袋凑到雷伢耳边,眼神变得鬼鬼祟祟起来。
“喂,你这家伙,什么时候找了这么漂亮的女人?”
“难怪最近像消失了一样,原来是人被勾走了……”
虽然对花格子的不正经很是了解,但听到这样的揣测,雷伢还是忍不住翻了个白眼。
“说话小声点,人家可是魔女。”
“什么!”
花格子吓了一跳,瞪着眼睛重新打量了一番缇娜。
随后又压低了嗓音。
“那可是稀有物种,还是你小子会享受啊!”
“准备一间房,另外找两套像样的衣服。”
“这些应该够了吧。”
雷伢掏出十枚金币抛给花格子,只想赶紧换身打扮。
花格子接过金币,心满意足地塞进了口袋,并招呼一只灰色毛绒兔子过来。
“卡米,你带着两位客人上楼。”
“好的,老板。”
毛绒兔子应允,挥了挥小手,招呼雷伢和缇娜跟上自己。
“好可爱~”
缇娜少女心泛滥了,忍不住摸了摸卡米的兔耳朵。
来到二楼房间后,缇娜还在对集梦屋感到不可思议。
“雷伢,这家旅店你常来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