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越叹了口气,语重心长地说:“我就希望你们能真真切切明白,战场上是有多冷酷无情。
你不打敌人,敌人就会打你。要是没了抵抗的勇气,死神就会步步紧逼。那时候不只是害了自己,还会连累了身边的战友。”
“团长,我……我知道,您不用多说。”阿译赶忙回答。
林越微微摇了摇头,如果这道理这么容易懂,这仗可能早就打完了,也不会有那么多人当逃兵或者背叛了。
他没再多说,随手从兜里掏出个东西,递给了阿译。
阿译惊讶地看着手里那块银色的手表,那是爸爸留给他唯一的纪念品。
以前,就为了换一顿猪肉炖粉条,他把手表押给了迷龙,换了一块大洋,跑到集市上买了点猪肉。
“团长,您怎么会有……”
“这块表嘛,迷龙输给我的那天,我就拿回来了。本想着回到禅达再给你的。”林越解释说。
“这是你爸留给你的唯一念想了,以后别再随随便便卖了,好好收着,也算是一种对他的怀念吧。”
“记住了,当兵的要有血性!跟我一块儿英勇杀敌,不为别的,就为你爸。”
林越拍了拍他的肩,转身大步走了。
“谢谢,谢谢团长!”
阿译感动得眼泪哗哗的,他挺直了腰杆,郑重其事地给林越敬了个军礼,“谢谢团长栽培!”
“栽培啥,跟你们这帮小子说过多少遍了,战场上别给我敬礼,生怕小鬼子不知道我是军官是吧?我这还想多活两天呢!”
林越摆摆手,边走边嘀咕。这群人,就没有一个让人省心的……
第二天早上八点多,林越刚睡了不到俩钟头,就被孟烦了叫醒了。
“团长,团长,外面来了一群人,又是敲锣打鼓又是举白旗的,您快去看看。”
“敲锣打鼓举白旗,这是唱的哪一出啊?”林越揉着眼睛,一脸困惑。
“走,咱们出去看看!”
一出门,就瞅见阵地前头迎来一队英国兵,领头的是个稍显发福的中年军官,举着白旗,慢悠悠地走过来。
更让人吃惊的是,这英国兵后面竟然还跟了个乐队。
小鼓敲得响亮,步伐整整齐齐,个个昂首挺胸往前走,一点也不像投降的样子,好像还挺光荣似的。
打不过就投降,这事儿正常,这才是有风度的君子该干的。
“各位同志!我们决定投降,希望能得到日内瓦公约的保护,麻烦请你们的指挥官出来谈谈。”
那位胖军官高高地举着白旗,仰着脑袋,对着川军团的战士们宣布。
战士们互相看看,心里都在嘀咕,不知道这些洋人在搞什么名堂。
能听懂这洋话的,也就剩下林越和孟烦了。
“我就是头儿。”
林越上前一步,对着英国人说。
“噢,长官,真没想到您的英语这么溜,您和您的士兵们的勇敢,我们都看在眼里了,我代表我的队伍向您投降。”
胖军官回答着,可一看到林越和他手下那身还没来得及洗的泥巴,还有那股子直冲鼻子的汗酸味儿,这位“高贵”的英国老绅士眉头忍不住皱了起来。
“长官,我代表的是大英帝国,向您这位新崛起的对手致敬,不过,您们能不能稍微注意下卫生,像个绅士一样跟我谈话呢?”
本来还想握个手,一看林越这模样,胖军官手伸到一半又缩了回来,一脸的不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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