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兴冲冲地骑着马离开了村子。
看见同行的人们用看杀父仇人的眼神盯着我腰间佩戴的短剑,我忍不住昂起鼻子笑了起来。
这都是日积月累的作表现才赢得这次好机会。
一边沿着大路前行,我一边抽出短剑看看。这把短剑是小少爷亲手制作的,剑身漂亮地从鞘中滑出,上面精致的装饰仿佛像王室的宝剑一样。
小少爷,您真是眼光独到啊。这把短剑虽然装饰华丽,但却设计得非常实用。
短剑要轻便、易挥舞,同时适合刺击。这把剑几乎没有护手,这一点也非常好。对冒险者来说,短剑大多是作为备用或隐藏武器使用。
如果是长剑那么大小,像我这种人会当主要武器使用,但对付魔兽时,小短剑或匕首并不适合作为主要武器使用。
因此,在关键时刻轻便短小的短剑显得尤为重要。没有护手的话,就不会被卡住,还可以用来插入缝隙。
开心地握着短剑微笑时,通往王都的旅程也在不知不觉中变得不那么乏味了。
再走几公里就能看到王都了。
正如此想着放松地骑着马时,我突然注意到了一辆状况奇怪的马车。
那辆马车在大路旁边,轮子横躺着,车门朝上打开。
也就是说,车子翻倒了。
旁边有一些肤色乌黑发绿,体型庞大的家伙围在一起,这种怪物在大路上难得一见。
皮肤黑乎乎的凸凹不平,还有个显眼的秃头。鼻子巨大,眼睛被皱纹挤得差不多闭上了,黄色的眼珠显得格外丑陋。
这是臭名昭著的丑陋的魔兽,兽人。
有三只兽人,两个正各自单手抓着被马车拖着的马的腿,把脸埋在马的肚子里啃食肉。
它们衔着内脏扫了我一眼,但很快又继续食用马的腹部。
看来目前它们是食欲最盛。兽人总是忠实于自己的欲望:食欲、睡眠欲、性欲和屠杀欲。
每只兽人都会按需求行事,那只攀爬马车的兽人显然在寻找车中的人。
可以猜到,它不是为了性欲,就是屠杀欲。
“平时可能是棘手的对手……但现在的我反而觉得这有点不够。”
喃喃自语着,我拔出了秘银短剑。
趁它们未能反应过来,我迅速接近,砍下了那只正欲攀爬马车的兽人的手臂。
刺耳的嚎叫让我皱起了眉,接着我回手一刀划破它的喉咙。短剑锋利得惊人,几乎将兽人的脖子割断。
看到同伴失去平衡从马车上掉下,两只兽人怒吼着回身。
“你们是想对我动手吗?我劝你们最好别这么做。”
我手持短剑低声警告,但两只兽人借地狠狠蹬一下,向我猛冲过来。
“嗤。”
我轻轻呼了一口气,向斜前方跑去,绕到它们前伸手臂的一侧。
切开它们并列伸出的手,借着奔跑的势头从侧面绕到后方。
同时对两只兽人背后发动攻击。
“你们的配合糟透了。”
说完,我挥动短剑,迅速割裂了它们的脊椎。
啊,这感觉真是太上头了。
当我心中暗自得意,仿佛成为了英雄级冒险者时,从翻倒的马车里爬出一个人影。那娇小的身姿让我一开始还以为是个孩子。
出来的是一个瘦小的女人,深棕色长发,带着点睡意的可爱模样。
这样的女人独自一人进行马车旅行?
正这么想着,她从马车里走出来,站在地上,朝我看过来。
“多亏您救了我。我叫弗拉米莉亚·斯特拉托斯。看阁下的气质,必定是位名人,能否告知您的名字?”
听到这一问,我一边用布拭去短剑上的污垢一边回答:
“我叫克萨拉,只是个平凡的冒险者,没有什么大名气。”
我笑着如实相告,弗拉米莉亚却摇了摇头,微笑着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