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快,湖芜湖镜区派出所的通告就登上了热搜。
邝飙看着热搜和评论陷入了沉思。
这里边最重要的一点就是“牵扯到很多法律因素”。
这个“很多”一词意味深长。
按理说,这种事就只是牵扯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可既然通告说了很多,那就说明还有其他法律因素。
总不会是说我违法了吧?
侵犯肖像权?
侵犯隐私权?
又或者是敲诈勒索罪?
但感觉都不对。
于是,邝飙决定问问万能的网友们。
打开直播。
先是闲聊了五分钟,给兄弟们讲解了下目前的情况,和关于和解打架的一些细节,然后就直奔主题。
“兄弟们,对于通告里所说的很多法律因素,各位有什么高见?”
“纯属扯淡,就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呗,还能有什么?”
“我觉得他们就是在拖延时间,想等事情热度降下去。”
“这不就是相关工作人员的一贯做法吗?也算是一种看似很蠢实则很有用的公关手段。”
“都实锤到这种地步了,这要是只公关不处罚,市场监管方肯定要受到广大网友们的口诛笔伐。”
“怎么?飙哥对这个很上心?”
“是啊,处罚通告迟迟没有发布,我觉得事情没有我们想得那么简单。”
“飙哥不用想太多,我不相信市场监管方会不作为。”
就在众人都在让邝飙放心的时候,突然出现了一条不一样的弹幕。
“话说打假到底合不合法?这算不算钓鱼执法?”
邝飙的脑袋“嗡”的一声,终于意识到了问题所在。
“是啊,尽管打假深受广大消费者的支持,但一直都是颇具争议的话题。”
“因为这种行为本身就是知假买假,虽然没有哪条法律规定不允许知假买假,但很容易出现恶意索赔的现象。”
“之前也出现过类似的报道,这就给不少有心之人留下了把柄。”
“自己因为一直从事打假事业,并且每次都不要求赔偿,只要求处罚,就理所应当的认为打假是合法的。”
“可事实却是目前还没有哪条法律条款能够认定打假人的合法身份。”
“这也是自己想要建立大汇总评审团的原因,目的就是为了将打假人合法化、职业化。”
“所以自己这波纯纯属于是灯下黑了。”
想到这里,邝飙匆匆下播,赶紧给林小鱼打去了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