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睡醒之后,他立刻去网吧上网,想上网查查现在他穿越过来的这个时代到底发展到了什么样的水平,有哪些明星已经混起来了。
但是他看着看着,整个人都惊住了,因为这个时代似乎是和他生活过的那个世界不太相同。
这是一个大致相同于之前的世界,但是细节又有很多不同的平行世界。
老马都到了2004年还没有混起来,而是在航州搞一家翻译社。
小马就更是窘迫了,在一家全国知名的互联网公司当普通程序员。
另外,后来成为首富的小王,在网上也搜不到他的什么消息,只有在一条地方新闻网站的报道上,郑秋冬看到了小王头顶钢盔,烈日炎炎,带领着一群农民工,在建筑工地要账的照片。
至于他的儿子王世聪,就更没有什么介绍了。
但是大致的发展还是差不多的,网络上有聊天软件,但是没有QQ,没有迅腾公司,没有桃宝,但有了其他的网络商城,只是都还没有发展起来。
郑秋冬一边浏览着网页,一边感受着内心的惊讶,因为这样的情况是他根本就没有想过的事情,所以现在看到这样的惊人情况,他还是十分激动,心脏不断加速着。
既然网络上还没有这些人的讯息,就说明我还可以抓紧时间把这些人全都在短时间内给找到啊!
这就是一个优秀猎头应该做的事情。
随着他不断在网站上不断点击,他竟然还找到了一个还未成形的小说网站,里面都是很多自娱自乐的人在写小说。
他随之又发现了还有一些网络小说的论坛,只是情况有些糟糕,里面写的内容全都是自娱自乐性质的,完全就不具备什么可读性,很多作者都是卖弄文笔,开篇就大段大段进行景物描写,可以说完全没有什么像模像样的故事内容,就算是写故事,也是让人读起来尴尬不已。
看来这种情况就是属于网络小说发展的初级阶段而已,还没有一些讲故事很好的大神出现。
另外呢,网络小说也还没有开启付费制度,这就导致在没有资本进入的情况下,网络小说依然处于很基础的状态,发展空间实在是太小了。
抓住了这个空白,郑秋冬准备先利用自己脑海里记忆下来的网络小说,在这个平行时间里写着试一试,看看是不是符合这个时代人的审美风格。
最近,在增强了记忆能力之后,郑秋冬发现自己之前在记忆中很模糊的东西,竟然全都慢慢清晰了起来,这还是让他感觉到蛮惊喜的,毕竟大脑都是善于遗忘的,能够保证记忆力超群,肯定是可以省去很多时间的。
他在穿越过来之前,是一个网络小说迷,有十多年的小说阅读经历,他看过的书少数也有几百本,而且在记忆力增强之后,他发现自己竟然从大脑里就可以回忆起每本小说每一章的具体内容,一排排像蚂蚁一样排列的文字全都在他的脑海之中,任由他随意调去出来。
根据他的记忆,他决定先在网上写一本《诛仙》,这可是最早就风靡全网络的经典仙侠小说啊!
在那个时候,还没有仙侠小说的概念,武侠小说已经进入到了穷途末路,所以很多新的尝试就开始了。
在仙侠层面最成功的尝试当然就是这本属于一个时代记忆的《诛仙》了。
郑秋冬至今还记得自己通宵阅读《诛仙》时候的痴迷。
于是,他撸起袖子就开始在键盘上啪嗒啪嗒的打起字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