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一说第二种模式吧,我不打算卖我们歌曲,我只能把销售推广的权限授予你们。”
江辰脸上看不出什么情绪,只是淡淡开口说道。
闻言,姜苏苏拿出了自己手里的第二张纸,耐心的开口解释起来两者的区别。
“嗯,江先生我明白你的意思,我也没打算买下这两首歌,我的意思就是我们公司给你提供一个平台推广,那么接下来我解释一下两个模式区别。”
“我们公司第二种模式是分账制度,这个模式没有底薪,但是作品的提成会高很多,我们公司目前最高级别的金牌制作人是跟公司五五分账。”
“如果江先生愿意与我们星语合作,我愿意给你七成的利润。”
七成。
此言一出江辰都忍不住多看了苏雪两眼。
前世他也不是没写过歌,不过大多数都是不入流或者三流水平,他比较出色的地方在于声音而不是作曲。
对于歌曲的签约分成他还是了解的,大部分公司是三七,音乐制作人只能获得三成,小部分出色歌曲才能签到四六,极少数爆火歌曲才能签到五五。
眼下苏雪开出的七成,这个提成绝对是特别高的了。
哪怕是前世都绝无仅有。
七成利润。
几乎可以说这是一个公司在贴钱给你宣传策划。
毕竟一首歌发布分三步,第一步是买到好的作品版权,第二步是录制曲谱,第三步找到演唱者。
音乐制作人就拿歌曲的钱,而演唱者则是靠着歌而红,红了以后接代言和商演,他们赚这个钱。
这其中制作人要给版权费,演唱者要给费用,林林总总还有公司员工的工资,各种开销,说实话三成绝对是很低很低,保本可能都够呛。
不过。
也不是没有例外。
比如眼下自己的情况就比较特殊,自己在这个过程中既充当了制作人又充当了演唱者双重身份,这一点可以给对方节省许多开销。
但苏雪如果想要挣钱,那么除非江辰每首歌都是大火,不然苏雪的星语公司根本赚不到什么钱。
“你们公司这么做图什么?”江辰好奇的反问道。
难道对方就这么认定自己可以每一首歌都出爆款?
姜苏苏也是投来了好奇的目光。
她不懂音乐行业的规则,但是作为一个商人,她可能不会做这么低利润甚至可能倒贴钱的事情。
那么对方不是图钱,肯定别有所图。
“其实江先生可能不知道,我们星语是刚成立的一个娱乐公司,目前名气在整个娱乐圈排名甚至一百都进不去…”
说完,苏雪脸上闪烁过一抹落寞,但她看到江辰并没有什么反应,于是深吸口气接着开口。
“我之所以给江先生你这么高的利润也是为了我自己和我的公司,我完全信任江先生你的创作能力。”
“其次这个合同里还有一个附带条件,也可以说是一个要求。”
“那就是在年底我想让江先生你出一首专辑,一首质量不低于这两首歌的专辑去参加今年的年度音乐评选,我们今年目标进入华语乐坛的前十名。”
“如果江先生后续没有作品,或者年底不能拿出专辑,我们这个一年制的合同到期将会终止合作。”
条件和要求很简单明了。
如果要求最终没有达成,代价就是双方终止合同,完成了那还是按照这个分成继续合作。
对此。
江辰内心并没有什么感觉。
毕竟人家拿自己的资源和钱推广你,那都是有代价的,只是有点公司比较狠,合同一签就是几十年然后再附带一个高额违约金。
哪怕是你没有天赋了,甚至不再乐坛工作了,那也要把你绑定到死。
避免别的公司挖人。
相比较一下,苏雪提出的违约情况只不过是终止合同,没有任何的附加条件,绝对是良心了。
毕竟对方所想的也是人之常情,总不可能在一个人身上倒贴一辈子钱吧,留一条后路是必不可免的。
没有哪个公司会那么傻不赚钱一个劲倒贴。
不过这苏雪野心倒是不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