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房间已经非常非常的干净了,用一尘不染来形容也不算夸张。
所以秦淮茹这么做,肯定不是为了打扫卫生。
“嫂子,你是有什么事儿吗?”
“都说衣不如新,人不如故,可是到你这里却是一代新人换旧人啊。”
秦淮茹的眼神飘向了旁边窗户上的那些喜庆的窗花。
“嫂子,你永远都是我的嫂子,我是不会忘了你的。”
王孟德抓住秦淮茹的肩膀,眼睛死死盯着对方的眼睛,看上去就非常的认真。
“谁知道呢,都说娶了媳妇儿忘了娘,更何况我还是你八竿子打不着的一个嫂子,说起来咱们顶多也就是邻居关系。”
“嫂子,你是我第1个……,我不可能忘记你的,我好久没有去你家吃过饭了,要不现在我补偿你一下吧。
没想到在短短一个月时间,嫂子你这肚子大了这么多。”
“算你还有点良心。”
两个小时以后。
秦淮茹整理了一下衣服,离开了王孟德家的小院。
离开的时候她脸色红扑扑的,非常好看。
王孟德一看手表,这都下午2:30了。
他连忙去小房间取了两只相对比较大的火腿,大概每只都差不多有5斤重的样子。
要知道这是火腿,如果是新鲜的,估计是10斤一只了。
这两只火腿应该是当初那头90斤的小野猪的。
这也是他抓的小野猪里面最大的一只。
其余的火腿一般都是三斤重。
他把两只火腿挂在自行车的把手上,就出门了。
由于是工作日,所以院子里面几乎没有什么成年的男性。
一路上都是非常好奇的妇女。
八卦是她们的本性。
所以都在打听王孟德结婚对象的事。
他只是来了一句晚上大家自然会知道,就把那些妇女给打发了。
他骑着自行车,用了差不多20来分钟的样子就到了幸福里。
“美华,你今天怎么没有去上幼儿园呀。”
王孟德刚一进入那个小四合院,就看到了胡美华这个小丫头正在屋檐底下,吃着小葡萄。
葡萄是这个院子里面不知道多少年前的前辈种的一根老粗的葡萄藤上面结的。
其实以前大部分人院子里面都会有葡萄藤。
而在院子的中间会有一个用石头凿出来的大鱼缸,里面养金鱼。
只不过后来大部分都荒废了。
葡萄藤这东西,夏天秋天都非常容易招蚊子。
至于那个大鱼缸,只要不养鱼了,里面有水的话,蚊子的幼虫会在里面泛滥。
这两个要是配合的好的话,四合院里面多个几百只蚊子是一点问题没有的。
所以后来大家都把葡萄糖给挖了,要么就把鱼缸给推了。
又或者这两样东西都不要了。
他们这个小院子里面还有一根葡萄藤,说明卫生保持的还不错。
“姐姐今天给我请假了,她说今天晚上我们要到姐夫家去住,所以让我在这里等着。
姐夫,你这自行车上挂的是肉吗?”
胡美华指着两条小火腿问道。
“对呀,这就是肉,是野猪肉,炖起来可香了,如果再加点黄花菜干或者豆角干啥的,那味道就是一绝。
保证能让你香的把舌头都吃下去。”
王孟德刮了刮胡美华的鼻子,笑着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