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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2章 险露行踪(2 / 2)

“谁死了?”莫停探长站在黄线外随口问道。

“尼克顿。皮平和伯克莱。斯顿。”一个站在黄线内的警察面色平淡地回答,“这一带的小**头子。”

莫停一边叹着气,一面看着那两具已经蜷成一团的尸体和地上的血迹。对于死人,他没有一丝惊奇,这个地方总是发案率最高,但对于这两个人的死他却有些意外和难过,这两个家伙一直都是他的线人,虽然他们也偷点东西抢点钱卖点毒品打打人,时不时到警察局里喝喝水吃几顿饭,还总是麻烦自己托关系把他们办出来,但总的来说他们还是有用的,今天一下就全都死了还真是自己的损失。

“情况怎么样?”莫停远远地看着那两具尸体,头也不抬地问道。

“总部四十分钟前接到报案,我和钱皮离这里最近,所以过来看看,然后就发现这两具尸体!”那个警察回答。

“一个把刀捅进自己的胸膛,一个把刀子插进了肚子。”那个叫钱皮的警察看了一眼尸体,接着说道,“已经死透了!”

“犯罪现场调查员来了么?”莫停又问道,命案的侦破工作主要是由刑警来负责,一般警员从事巡逻工作。必须执勤多年,对刑事案件的处理有一定经验后才能升任刑警。刑警受理案件后,要负责案件的侦查,证人及证据的收集,以及最后的出庭作证。而鉴识人员则负责现场物证的收集,化验及鉴识,提供新线索,导正侦查方向,确认嫌犯身份及证明其犯罪,因此要成功地侦破一宗案件,需要两者的密切配合。

“杜桑医生正在往这里赶,”一名警察回答,“很快就到了!”

一辆福特金牛车停在了警戒圈外,法医杜桑走了下来,他是个高大发福的中年男人,硕大的鼻子灰色的眼睛,曾经茂盛的金发已经有些稀疏,发线也已经微微向中心地带缩去了,不过他一直庆幸不是由中央向地方扩散。

“莫停,那两个家伙交给我吧!”杜桑叫道,他和莫停是老相识了,他提着一个小箱子小心地走向尸体,他可不想破坏现场,他们走的时候都有固定的线路。

“好!交给你了,杜桑!”莫停小心地退了出来,在交错而过的时候两人握了握手。

杜桑一边走一边看着地上的血色脚印,他想看到一些有用的血滴,而不是那种因为警察脚踩地而溅出的血滴,结果挺失望,他只好慢慢蹲在尸体身边。他本来希望在墙上看到一些有趣的血迹,因为从血迹的形状可以推测血液喷溅瞬间所在的位置,高度及角度。如果血迹是圆形,这表示血液自不远处滴落而且少于十二寸;如果是锯齿状,表示滴落的距离大于十二寸;如果是惊叹号状,血液是沿着惊叹号尾端的小点位置撞击落下。可是除了地上那一个个带血的脚印和墙上的血手迹外什么也没有。

“如果他们是被人杀死的,那么这个凶手一定有着非常高超的杀人技巧,”杜桑小心地蹲在尸体边上开始仔细地看着,嘴里呐呐地说着话,“这样两个家伙可不会自杀!”

“找到目击证人了么?这个地方平时可热闹得很!”莫停问着最先到的警察,后者摇摇头,莫停表示理解。他看到杜桑正皱着眉朝着他招手,现场采集过程已经结束了。

“我过去看看。”莫停开始小心翼翼地走向那两具尸体,他自己这么多年干这一行,多少也了解了一些常识,而且这几年来联邦还组织国内的刑事鉴定专家来给他们上课培训,所以他现在多少也算小半个专家了。

“现场有许多血脚印,墙上也有血迹,不排除是凶手试图在墙上擦拭自己的手造成的。但也可能是当时在现场的那些人造成的,因为实在太凌乱了,……”杜桑警官皱着眉头说,他发现钱皮的鞋上也带着血迹,他正轻轻地向后缩了缩,可是太迟了,莫停也已经注意到了。

“几乎全是转移型和涂抹型血迹!”杜桑说道,对于他和莫停来说,了解血迹喷溅形态是个重要工作,这有助于现场重建和法庭举证。

“没有弹跳型和溅出型?”莫停奇怪地反问。

“有一些,在伤部衣服内缘,其它地方没有!不过我至少在墙上发现四种手印。”杜桑回答。

莫停轻轻揉了揉太阳穴。

“我想当时凶杀发生时的过程一定很短,我没有看到有其它搏斗的痕迹。”杜桑仔细地想了想,慢慢地对莫停说道。

“干脆利落的刀伤,隔着衣服,所以没有血溅出。血是慢慢流出来的,而且他们被人翻动过,这才把血迹带到四处。”杜桑慢慢地说道。

“还有呢?”莫停摇摇头,他看到那两具尸体脸部朝天,四眼圆睁,好像不敢相信自己就这样死去。

杜桑指着那两个伤口说道:“两处都是插在要害,大量的内出血。”

“没有其它明显的伤痕,很厉害的家伙!”莫停开始想像着当时是怎样一个场景,两个人迅速地被人用自己的刀子插入要害,然后很快地死去。因为没有遭殴打时的放射状分布血迹,也没有挥舞凶器时留下的弧形的血滴。然后一群人跑上来发现两人已经死了,于是四散而逃,留下这到处的血迹。

“希望上面有凶手的指纹!”杜桑晃了晃手中的两个证物袋,一个里面有把刀子,另一个里面是衣服。

“希望不大,也许他戴了手套。”莫停叹了口气,就像康州的那个李享利说的那样,侦查刑事案件就如建造一张桌子一样,四个桌脚都非常重要,不管桌面怎么漂亮,如果桌脚不稳,再好的材料也无法造就一张好的桌子。在刑事侦查上来说,这四根支柱是现场,物证,人证,还有运气。没有这四根支柱,案件就很难侦破。

这时候有四个警察在这个巷子周围到处找着有可能目击凶案发生的人,这是个艰难的工作,没有人愿意把这种事揽上身,好在警察的电话记录里有举报人对凶手的描述:深色头发身披深色大衣戴着墨镜手有黑包身材五尺十吋左右,还有一个醉汉被疑犯带走。警察一向不是太相信这种捏着嗓子说的话,但现在这是唯一的线索。可惜徐行比电话里说的至少要高个三吋左右,看来警察是有得忙了!

“让总部通知所有值班的弟兄们注意这样子的一个人,极度危险人物,不要擅自行动!”莫停开始发布命令,他是这个地方的最高负责人,他其实是挺相信这个电话的,因为他也了解那两具冷冰冰的尸体在活的时候的厉害。

五分钟之后,当晚值班的警察都接到了这个消息,要他们留意这样的一个人:身高五尺十吋,深色头发身披深色大衣戴着墨镜提着一个黑包,也许边上有一个醉汉。

“也许我们还应该通知黄色出租车公司,让他们报告今天晚上有没有这样的可疑人物乘坐着出租车,在这附近上的车,手中有一个醉汉和一个黑包。”莫停在巷口四处张望几眼后,对着跟着他的那个一直在等着命令的下属说道,他刚才注意到了那两个尸体边有一大滩还散发着臭气的呕吐物,相信和那个醉汉有关。

杜桑怀里的手机突然响了起来,他打开手机微微笑了一下,是从家里打来的。

“喂,亲爱的,是我,我在布鲁克林,有个案子走不开,”杜桑抱歉地对着电话说道,“可能会迟点到家。”

“好的,知道大概几点回么?”电话那头的罗宾斯温柔地问道,光听这个声音绝对没有人相信她就是那个面色冰冷的女法官。

“不知道,死了两个家伙,怎么也要半夜,你自己先睡吧!”杜桑摇摇头,挂断了电话。

在布鲁克林第二十一区巡逻的正是那两个警惕性极高的警察,他们在后退五步之后回头已经发现可疑人物已经消失得无影无踪了,相信这个时候再追上去也来不及了,他们也根本不知道那个黑衣人是上了天还是下了水。

两个人在这周围转了两圈,心不甘情不愿地回到车里,重重地关上了车门。

“妈的,早知道就冲上去了!”那名眼力好的警察狠狠地拍着方向盘。

“算了,弗兰克,也许根本不是。”另一个警察倒是挺会开导人的。

专用频道里突然传来一阵紧急呼叫,两人都静了下来,仔细听着广播里说的话。

“各分区注意,请留意一名身高五尺十吋,深色头发身披深色大衣戴着墨镜提着一个黑包,也许边上有一个醉汉。该男人涉嫌一场凶杀案!”

“他妈的,我就知道那个家伙不是好东西!”弗兰克又重重地拍了一下方向盘。

“眼挺毒啊!”另一个警察挺佩服地夸道。

“那当然了,我这几年警察可不是白当的!我说汉克,你可要多学着点。”弗兰克得意地说道。

“咦?不对,”汉克突然叫道,“五尺十吋?矮了点吧!我看那家伙足有六尺多!”

“从我们这个距离看过去无法准确地判断身高,因为他可能是踩在台阶上,或者故意踮起脚,也可能他穿了增高鞋!”弗兰克随口解释了这身高误差的来由。

“那我们现在呢?”汉克虚心地问道。

“就在这等着,那里有那么多人,他早就跑了,”弗兰克想了一下,认真地说道,“我估计他当时在这里一定在等着什么人!”

“我们下去埋伏着好不好?”汉克提出自己的建议,他还是个新警察,立功心切。

“那用不着,我们把车子开到边上,就在车里看着好了。”弗兰克发动了车子,把警车开到一个没有灯光的地方,把警灯关了,两个就在车里一人一边看着窗外,留心等着那个黑衣人重新回来。

........

曼哈顿实在是很迷人的,尤其是第五大道的那些名店,那里的商品总是那么美丽迷人,那么令人赏心悦目,还有那些在这些名店里出入的人,也是那么的富贵优雅。通常女人居多,她们都有像刚从美容厅里修剪出的完美发型,在指甲店精心修剪过的指甲,脸上恰到好处的化妆,时尚而绝不艳俗的衣饰,她们迈着优雅、轻松的步子,优闲地从一家名店游到另一家名店,没有讨价还价的喧闹,只有不显张扬的豪气。

汤姆开着车子沿着第五大道向北慢慢开着,车子里仍是列侬那首平淡无波空灵极的IMAGINE,他的眼睛随意地看着四周的人群,今天的生意还不错,其实他也可以早点回家,洗个热水澡上床睡觉。不过汤姆喜欢这样的时刻,如果能有一两个有意思的客人来与他分享那就更有趣了。

他的眼睛已经瞟到了前面三十米外有个女人在招手要车,她的身形硕大,两手提着八个手袋,看来已经经过一场没有硝烟的采购大战。

“生意来了!”汤姆心中狂呼,接着便是目光一凝,已经有一辆黄色的雪佛兰出租车已经赶在他的面前冲过去了,从速度和方位来判断就是奔着那个女人而去的,而且如果不出意外的话应该会比他先到达。

不过这一个基本判断对汤姆强烈的进取心并没有丝毫影响,他一踩油门,开始冲向那个女人的正前方,企图从外道上超越边上的那辆车,八秒钟后,汤姆再次顺利地把车子挤到了雪佛兰的面前,他的车头正好擦着人行道打了个弯。那名中年妇女面露惊恐,她刚才发现一辆车子径直向着她撞来,如果不是那个急转弯加急刹车,自己也许已经飞到了身后的店中。

“请上车,女士!”汤姆打开门,招呼着那个中年妇女上车,一边从后视镜里留意着雪佛兰的司机的反应。身后的雪佛兰的司机是一个墨西哥人,他刚才因为一个急刹车差点把自己的鼻子碰破,现在他正摘下安全带,打开车门,准备好好教训一下前面那个不会开车的家伙。

“快上车,”汤姆急切地叫着正在发呆的中年妇女,“快来不急了!”

中年妇女茫然地钻进了车子,车身仿佛也沉了一下。

“上帝,她至少250磅!”汤姆暗想,车门重重地关上了,车子又箭一般地窜了出去。

“妈的!”雪佛兰司机赶紧钻回车里,加上油门,也追着汤姆的车子而去,看来今天他要和那家伙耗上了,让那个黑鬼知道墨西哥人不是好惹的。

“什么快来不急了?”中年妇女困惑不解地问着汤姆。

“如果你不快点上车,那里就会发生一场斗殴!”汤姆淡淡地回答。

“你怎么知道会有斗殴?”中年妇女问道。

“你没有看到身后那辆车子的司机的样子么?他一定是对某个人很不满,我想他一定是想揍谁一顿!”汤姆看了边上的乘客一眼,认真的说道。

“哦!”中年妇女抚着嘴巴,发出一声惊呼,女人肥胖的手指上带着六枚戒指,上面镶着无色和有色的石块,玲珑的它们看上去与那肥粗的手指格格不入。

“去哪儿?”汤姆问道,他已经从后视镜中看到了那辆紧紧跟着他的雪佛兰车。

“长岛!”中年妇女回答,她根本是下意识地回答,思维里几乎还是一片空白,因为刚才险出车祸的情景还在脑子里盘旋,那种恐惧是当时无法体会,只有事后重演时才知道是多么地危险和可怕。

汤姆加着油门,开始疯狂超车,半分钟后就看不见那辆雪佛兰的影子了。

中年妇女用胖手抹一把头上的汗,费力地把小山包一样的大堆衣物玩具一样一样地摊开,和手中纸上的一大串名字一一对照清点,对上一份礼物,划去一个名字。额上的汗珠无声地洗去她脸上的脂粉,洗得东一条,西一竖的。

车里还回荡着那首《想像》,汤姆看了身边的女人一眼,嘴里问道:“女士,你喜欢这首歌么?”

女人慢慢冷静下来,突然皱了皱眉,说道:“列侬?”

“是的,你也喜欢他?”汤姆高兴地问道。

“我讨厌这个家伙!我也讨厌这首歌,这家伙简直就是个该死的共产主义者!”女人扭过头看着窗外。

“哼!”汤姆面色冷了下来,他飞快地把唱机的按钮转到收音机的位置,他觉得和这样一个人一起听这首歌简直就是对列侬的亵渎。

“布鲁克林第三十八街区发生一起凶杀案,疑凶身穿深色长衣,浅色皮肤,深色头发,身高五尺十吋,手中提着一个大包,可能与一个醉汉在一起,如果你看到有这样的一个人请向警方报告,但请不要擅自行动,疑凶是个极度危险分子!”收音机里传来一个声音。

“太可怕了!”女人把头转了回来,低声自语。

汤姆好像有些惊呆了,他差点因此撞上前面那辆车的屁股。

“小心,你怎么开的车!”女人不满地看了汤姆一眼。

“对不起,我听到那个消息很震惊!”汤姆随口回答。

“你有见到那个人?”女人的敏感这个时候发挥了作用。

“我不知道!”汤姆魂不守舍地回答。

“你有见到那个人!”女人肯定地盯着汤姆,“你应该报告警察!”

“为什么?”汤姆反问道。

“因为,”女人突然词穷,接着摇摇头,说道,“不为什么,这是义务!”

“义务?有权利才有义务,”汤姆冷冷地答道,“警察从来没有找到杀死金博士的凶手!也没有人报告说看到过那个凶手,他们的义务在哪儿?”

“什么金博士?我不明白你说的是什么!”女人有点不太明白。

汤姆突然一打方向盘,接着就是一个紧急刹车,车子在路边停下了。

“这是哪儿?”女人看着窗外莫名其妙地问。

“什么也不是,请你下车吧!”汤姆冷冷地答道。

“我要到长岛!”女人不解地转过头。

“这里的车子很多,你还是再叫一辆车吧,我不收你钱,我得马上去警察局报案,你不会想跟我一起去吧!”汤姆不耐烦地打开了车门。

“我不想去,”女人想了想,还是下了车,“好吧!”

汤姆掉转方向回头开去,留下那个女人在路边向着车流挥着手。

“现在回家洗一个热水澡一定很舒服,去他妈的警察!”汤姆呐呐自语,他把唱机按钮转回到CD,列侬的声音又缓缓地传了出来。

“Imaginethere‘snocountries…Itisn‘thardtodo…Nothingtokillordiefor…Andnoreligiontoo……”

同样的时刻,那个曾经和汤姆打成一团的白人司机正在一家卖当劳的车售口要一份巨无霸汉堡和一杯可乐,坐回车里,他刚好听到了那条从他公司发来的消息,他立刻下了车,拿起路边上的公用电话拨通了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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