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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发错 to longry(1 / 1)

?longry老兄问我这个章节的问题,我虽然不知道是不是只有你一个人看出来还是只有你一个人愿意说出来,总之我的解释是:结构上没有错,只是放出来的是写好的,没有放出来的是没有写好的,另外起点这儿上传修改不方便,章节不能删也不能插,所以只能先这样了,大家就将就看下去吧!

当然更细的解释如下:

开始写书之后,生活中的点点滴滴都不由自主地被我与现在的所写的书联系了起来。前天到书城小转了一圈,倒是没有怎幺看书,书名却看了不少,有一本书的名字叫《转型》,封面上还有两行大字:一流企业在转型,二流企业在执行。我一看就发笑,想当年我在的那些公司也是天天叫着要向执行型企业努力,虽然最后还是生产大起大落管理大开大放员工也是大进大出,结果最后企业的名声还是一臭到底。

究其根本,是虽然都在努力想把事情做对,却忘记了这件事本身的对错。顺水行船,不用费劲便可一日千里,逆水行舟,那不但费时费劲也许到最后还是根本寸步难行。套句名言就是:重要的不是如何把事情做对,而是去做对的事。但于我想来这并不是一个二选一的选择题,而是做事的过程:先选择一件对的事,再努力把它做好!

写书也是如此,先选择一个好的题材,要新颖,要别致,要与众不同,最好别人没有写过;然后要有好的故事情节来慢慢地展开故事,情节生动有趣,故事娓娓道来如行云流水,却又跌荡起伏悬念丛生;让人不忍掩卷一翻再翻最后想要买上一本摆在床头当成枕头……

但要做到以上这些却不容易,有多少作者一辈子都只写了一本书或是一本书没有写完便撒手西去,究其原因主要是在写的时候太重细节却没有把结构和写作进度放在首要的位置,写着写着外部条件就不允许了,不是脑溢血就是口吐血,不是没汤水就是没墨水,虽然给留下了传世之作,却因为是半本,让后人看到最后一页时便开始感慨万千遗恨不已,当然那些靠胡猜乱编续书为生的人则是另一番景象,他们自然是感激万分了,多亏当年那家伙死得早,留下好大空白让后人填补。

我的说法是:要是当年有电脑就好了,这些人一个月就可以写个几十万字,省得让红粉知己黄脸老婆一起来帮着抄正,想想曹老先生和黄易先生的区别当然不是在作文水平上,而是所处的时代不同,写作的工具也不同,外部环境也大不一样。前者是天寒地冻手指笔尖同时僵硬地写着红楼梦,所以才写了八十回就撒手西去。而后者坐在宽大舒适的房间里,有空调有电脑有WORD,还有一个大TEAM来帮着一起写,所以一年之内大街小巷的书店里全是他的书,无怪乎我一同学感慨着说:这家伙哪儿是用笔来写书,简直是用流水线造书!

话又说回来,芸芸众生之中尽多腹中有千言下笔无一字之人,所以电脑的普及是给这种人一个机会,可以好好地写字了,也不至于耽心在三番四次地修改错字的过程中把写作的激情耗尽。

但还是有不少的作品写到一半就没有了,原因不外乎两个:太不认真和太认真。听起来矛盾,其实却是事实。

多少人是为了过一把瘾来写几个字发着玩呢?我想应该不少。这些人写之前没有细想写的时候也没有深思,所以写到一半就写不下去了,成了太监作品,这是太不认真的。还有一些作品是因为写得太认真的,开始就把结构搞得狂大,开口就是几百万字,但在前十几万字的地方又写得太细,最后发现如果按照这种写法,那一本书根本写不完,如果作者不出意外活得够久,而且生活状态没有大的改变,那还有可能写下去,但多半不太可能了!而我好象听说有不少的写手已经撒手西去了,于是长声叹气!

前者我不说了,后者就比如我最喜欢打的比方:拉面!

我常说拉面如写书。写书前的腹中酝酿脑力激荡就如拉面前先要和面,量要合适,不能太多,也不能太少;要好好和,要和得均匀,不能湿一块干一块的。面和的多少和好坏就如书的题材和结构,这决定这本书的基本质量,但揉面时的粗细就是书中的细节描写,如果不够细,那汤的鲜味无法进入面中,读者一看就过觉得没劲,如果揉得太细了,吃起来也有劲有味,可是这揉面的就苦了,什幺时候才能揉完呢?只怕是揉到一半便放弃了!

所以我就先把写好的放上来,中间没有完全的可以慢慢加,好好改,但一定要快快地写下去,不然我的几百万字还没写完就已经饿死了!

(2004.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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