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顺风赶紧准备红薯,玉米种子不多,只准备八颗玉米棒子,红薯和土豆则是各准备一百斤,装满两大筐。
到了晚上快要天黑的时候,顾长顺带着一辆牛车,来到元城县衙后门。
顾长顺来到后门,敲开门,孙县令的管家一看赶着牛车前来送礼,他就满心欢喜让顾长顺把牛车赶进后院。
孙晋来到后院,看着牛车上的红薯和土豆道:“这是何物?”
“这是路公子当年在登州的时候,从番商手中购买的三样农作物,此物名叫玉米、这是土豆,这是红薯!”
顾长顺解释道:“这三种粮食产量极高,口感颇佳!”
顾长顺将食用方式也一并告诉了孙晋。
孙晋当时就让管家收下,并且当晚试做饭菜,土豆切丝清炒,一份则是用来炖鸡、一份则是用来炖排骨。
至于红薯,则是用来与大米混合在一起煮粥,在孙晋想来,如果这三种农作物口味不错,那就进献给崇祯皇帝,如果不好吃,那就算是庶民之粮,那就算了。
然而问题是,玉米做成的大渣子粥,味道有些粗糙,这算是庶民之粮,不过土豆和红薯的口感别有风味。
孙晋品尝以后,决定进献给崇祯皇帝。
看着孙县令非常满意,顾长顺就准告辞离开。
孙晋道:“路顺风有没有在进学?”
“有,他平时熬夜苦读,绝对不会辜负县尊的良苦用心!”
孙晋连连点头道:“孺子可教!”
现在辛俊已经变得兵强马壮,早已不是当初刚刚在魏国举旗的乡下土财主了,他在从沈家庄溃逃以后,逃离了元城县境内,沿途投奔了他的亲家,邓家村地主邓茂先。
邓茂先的女儿嫁给辛俊的大儿子辛克俭为妻,没承想这个亲家居然想着把辛俊灌醉,准备擒了送到县里换赏钱。
辛俊酒量极佳,其实并没有喝醉,当时他极怒之下,一不做二不休,把他的亲家邓茂才,以及亲家母和邓茂才的三个儿子,以及儿媳妇,甚至连一岁的小孙子都没有放过,一口气屠光了邓茂才全家十九口。
手上沾了人命,辛俊的胆气也壮了起来,他接着一路流窜,一路抢劫,无论地主还是小百姓,他都抢,敢抵抗就杀了,短短十几天的时间,他手底下五六十人,暴涨到了一千多人。
辛俊还给自己取了一个绰号“鬼见愁!”
在柳元镇的土匪,分成十数股,不过多则几十人数百人的那种,实力最大的,人数超千的只有三只,鬼见愁辛俊算是其中一支。
另外一支则是绰号“紫金星”杨雄,杨雄本是顺德府紫金山的樵夫,他的身材高大,相貌英俊,本来想着打柴赚钱,然后娶村里的李秀娘为妻,结果李秀娘被她的父亲李老汉卖给同村的地主白宁晋为妾。
可是白宁晋妻子黄氏,则是一个泼妇,看着这个李秀娘受到白宁晋的宠爱,几乎一个月超过半月留宿在李秀宁的房中,黄氏就吃醋了,让府里的车夫老麻子将李秀宁绑起来,准备扔到池塘里淹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