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诺顿没有说话。
只是站起身扫视全场。
目光所及之处,所有撒克逊骑兵纷纷低下头,偃旗息鼓,不敢发出任何声音。
不过他也清楚。
自己凭借威望只能镇压一时。
如果再不改善伙食,这帮士兵早晚会哗变。
“想吃肉?”
诺顿环视一圈,目光停留在最先挑头的那名撒克逊骑兵身上:“可以,自己动手解决,注意隐蔽,不能让别人发现我们的存在。”
“明白,绝不会闹出半点动静。”
那名撒克逊骑兵拍着胸脯保证,随后又追问一句:“不能劫掠村子,抢路过的商队总该没问题吧?”
“……”
诺顿思索两秒,点了点头:“不要留下活口。”
接到命令的撒克逊骑兵欢天喜地地拿起武器,骑上马匹,开始干起老本行。
劫掠。
是刻在盎撒人DNA里的固有技能。
在这方面,不得不承认,他们绝对是专业的。
等在场的撒克逊骑兵走得差不多了,诺顿坐下继续啃手里坚硬如铁的黑面包,一边咀嚼,一边向身旁的一名撒克逊骑兵询问道:“那个燃烧瓶,真有你说的那么神奇?”
“真的!”
“我亲眼所见!!”
这名撒克逊骑兵正是之前试图劫掠晨曦村的一员。
侥幸捡了一条命后,便将自己在晨曦村的所见所景全部汇报给卑王伏提庚。
“那些村民看到我们过来。”
“就往我们身上砸一种名为燃烧瓶的陶罐。”
“陶罐砸到我们身上后便立刻起火,火势十分凶猛,就像魔术一样,我们好几名兄弟就这么当场连人带马一起被烧死了。”
“魔术么?”
诺顿沉吟一秒。
他曾见过伏提庚大人麾下的魔术使战斗,知道魔术的威力。
但是,能让普通人使用的魔术。
还是头一回听说。
难怪伏提庚大人让他不惜一切代价,务必将晨曦村的村民全部活捉,带回根据地城塞都市,因为不知道是谁做的,所以不能放跑任何一个人。
这个命令,让诺顿犯了难。
如果是攻城略地的话,只需五十名贵族亲卫骑兵诺顿就有信心让晨曦村彻底从地图上消失。
但活捉。
这点人数就不够了。
好在伏提庚大人也明白他的难处,让他先率领两百骑兵前来探路,随后又派出一千八百名步兵紧随其后,接下来只需等步兵军团汇合,将村子团团包围,别说是人,就连一只苍蝇都飞不出去!
根据他了解的情报,晨曦村里的青壮年只有一百多人,就算加上老弱病残也不过八百人。
无论怎么讲,双方兵力是两千对八百。
优势在我!
......